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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回家(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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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头也不回,带着诺尔曼离开了。

“少爷,最后一头风狼卵被换走,我们现在怎么办?”

蒂尔斯的手下斯托克问道。

“再挑一颗魔兽卵就是了。”

蒂尔斯缓缓道,“虽然风狼跟我最为契合,但其他风属性的魔兽也可以。”

格雷没把蒂尔斯放在心上,换到了风狼卵之后,他又去了换取爵位的地方,用100军功恢复了普斯曼家族的勋爵爵位。

至于剩下的27个军功,格雷用来换取的土地。

他换取的土地虽然比不上诺尔曼,但也有500多拉,相当于一个小镇。

“普斯曼家族,终于重新崛起了。”

看着自己的收获,格雷心中十分激动。

他从小就跟在父亲身边,复兴普斯曼家族,是他父亲毕生的心愿,也是格雷自己的愿望。

现在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

“明天,明天就离开光明要塞回家。”

格雷握紧了拳头。

风狼卵太过珍贵,即使是睡觉,格雷也把它抱在怀中。

格雷这一觉睡得很沉,他都没有发现,当风狼卵靠近他的心脏时,一丝丝青色的光芒在他和风狼卵之间流动。

第二天大亮,格雷从睡梦中醒来,他检查了一下风狼卵,将象征爵位的文书和土地的地契与风狼卵放在一起,固定在自己身前。

“走吧,回家啦!”

格雷跨上青铜角马,兴奋的离开了光明要塞。

诺克公国共有14个行省,光明要塞的位置,在诺克公国东北方。

格雷的老家维亚行省,在诺克公国的东南方。

维亚行省靠近海洋,却没有优良的港口,并不算繁荣。

从光明要塞到维亚行省,有2000多里,当初到光明要塞,格雷用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

不过返回的时候,格雷的速度就要快得多。

“青铜角马的速度并没有变化,但成为骑士后,我对青铜角马的控制大大加强。

来的时候,我一天只能走一百多里,但是现在我一天能走三百里。”

格雷感受着扑面而来的清风,心情舒爽。

成为骑士之前,他根本不敢让青铜角马跑这么快。

仅仅五天的时间,格雷就回到了维亚行省。

两天之后,格雷来到了索达城。

“终于回来了。”

格雷看着熟悉的城墙,不由说道。

索达城的城墙不到20米高,远远不如光明要塞,可是它却给格雷无比的安全感。

“骑士大人,请交1索尔的入城费。”

格雷正要进去,却被护卫拦了下来,索要入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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