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零章 中央机构(第2页)
御法院下,设三部,为研法、立法、执法。
研法部以钻研、查找、完善律法漏洞为职能。
立法、执法则不必多说。
相应设立有巡捕、治安、监狱、行刑等有司。
如此一来,新朝的中央统治主体的三级构架,就成型了。
一阁、两院、十二部。
易阁阁臣十四位,以牧政院总理大臣为天官宰辅,御法院总理大臣为地官次辅,十二部部臣为成员。
一应国家大事,皆自易阁出,由两院十二部施行。
十二部之下,各级有司,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建立。
在易阁两院十二部之外,设人道监、国安部。
只对嬴翌负责。
人道监主掌官员提拔、任命、贬谪等人事事务。
类似于此前的吏部职权。
根据人道榜上相应官员一定时间内的人道功绩的增减,结合实际,予以相应判处。
礼部只有考举、推荐官员的职权,决定官员命运的,是人道监。
而国安部,则是锦衣卫、东厂等特务机构的职权归纳。
其下设内外中三司,一对内,一对外,一监督,对内行监控、保护官员之责,对外行探查、窃取机密之事。
是嬴翌的耳目和刀子。
在拟定统治构架的同时,官员的分级也新鲜出炉。
从九品至超品,共十品二十级,分正副。
超品只两位,便是两院总理大臣。
各部部臣为一品。
具有代表性的,比如各州州牧、御法使,地方最大的封疆大吏,为二品。
比如府级长官为四品,县级长官为七品。
最低级,将村级长官纳入其中,为下九品第二十级官员。
官员品级的升降,与相应官员的人道功绩直接关联。
同时,将二十级军功爵位也纳入政务体系,功莫大焉者,授爵。
但极严格,授爵职权掌握住人道监手中,也就是嬴翌手中。
在中央统治机构的构架之下,地方治理机构,也随之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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