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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七百六七章 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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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龙所说的这么一个《我是谁重制版2》呢,实际上就是本身贾鸿渐把《谍影重重》的剧情和《我是谁》给结合起来的那么一个《我是谁重制版》的续集。

本来第一集呢,拍的结果就是最后程龙从飞机上跳了下来,然后直接落水,接着整个人就没了踪迹了。

当时拍完之后,程龙腹股沟拉伤,换句话说就是蛋蛋附近拉伤了,不得不修养一段时间,不能做剧烈运动。

后来又因为这程龙在贾鸿渐的帮助之下,有点“缓和”

了跟家人的关系,所以一段时间内这程龙还真的没有来拍续集,可以说休息了一年的时间左右。

中间听说好像是他儿子小房子要学琴走演艺路线,所以程龙又忙着回来找李宗圣的关系,让李宗圣给他儿子教琴。

接着一堆事儿做完了之后,东帝汶那边儿的预备政府又找程龙过去当和平大使什么的,然后因为他程龙算是在美国火了,一下子又有各种他程龙以前的老片子要重新弄成录像带以及dvd在美国市场正式出,所以一下子让他到处忙着去宣传,因此一下子续集的拍摄计划也给拖延了下来。

贾鸿渐这边收拾了收拾,带着叶静准备了一下之后,又飞美国去了。

贾鸿渐的签证那都是l-1a签证,也就是跨国公司高管工作签证。

哪怕母公司是在中国,在美国的是分公司,那也照样能行。

美国的分公司经营了3年一样,公司一申请贾鸿渐就可以获得首次三年的工作签证。

然后还可以续签两次,总共不超过7年。

这样一来以前的贾鸿渐那就是7年内想去美国几次就去几次。

根本不用去大使馆弄签证。

贾鸿渐和叶静俩人并没有弄什么美国绿卡,更不用说搞什么投资移民的东西了。

虽然说拿了绿卡10年审核一次,其他的时候想去美国根本不用弄签证,可是问题美国那边规定拿绿卡的一年至少要在美国呆180天以上,贾鸿渐哪儿有这美国时间半年都呆在美国啊?

他可不是这么一个喜欢被没关系的人约束的人!

而且这事儿还不是贾鸿渐矫情,因为在2000年股灾之后,经济形势稍微有点恶化,美国移民局那又开始停药犯病了——美国移民局的人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

那绿卡什么发的叫一个多,然后经济形势不好了呢,一个个的就跟没吃药一样,到处找新移民的麻烦。

90年代末的时候,哪怕是非法移民在纽约都不怎么抓,更别说是绿卡什么一年住美国不到180天的事儿了。

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那帮官僚每天吃撑了没事儿就找这种小麻烦。

发现有违规的就吊销绿卡!

贾鸿渐要是真弄个绿卡还要被这帮连阎王都算不上的小鬼刁难?他吃撑了啊?

更不用说是快到年底了,万一累计计算一下这大半年在美国的时间不够180天,拼命要补。

那搞不好明明国内的事儿离不开他,他还必须呆美国,这憋屈不憋屈?到时候耽误了事儿了美国移民局给他补贴么?而在另外一方面,在港澳回归了之后。

去把户籍转移到港澳也不合算——因为这俩地方的护照那都不能免签美国!

哪怕是港港的护照最多就是可以免签去加拿大6个月。

这回头贾鸿渐还要在加拿大境内找个机场租个机库,然后每次从上沪飞加拿大,接着去美国还要搞签证!

这不是吃饱了撑的么?所以对贾鸿渐来说l-1a签证那就足够足够的了。

这一路飞到了美国之后,贾鸿渐在叶静的“强烈要求”

之下,并没有先去找诺兰。

而是先去了美国电影艺术和科学学院办理了正式的注册手续,然后交了会费。

正式的成为了一名奥斯卡的评委。

在正式的成为了一名美国电影艺术和科学学院的会员之后,贾鸿渐当然顺理成章的被归类为了制片人工会的成员,所以他也要再交一份制片人工会的会费。

然后注册的老爷子们就给贾鸿渐一份厚厚的多达40页的文件,里面规定了下面一届奥斯卡的评审以及投票的标准规矩——

从明年开始每个人只有两票,第一票可以投给“最佳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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