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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三章 十宗罪(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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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作法,摆明便是对《十罪疏》的弹劾并不认可。

换言之便是对严正肃和方敦孺的强力支持。

满朝文武自然都看出来这一点,本来期待着这场暴风骤雨会让严正肃和方敦孺倒台,或者至少要付出一些沉重的代价。

然而,事与愿违,皇上居然根本未予理睬。

官员们的失望是溢于言表的,圣上力挺严方二人,看来这《雇役法》是肯定会实行了。

经此一役,严正肃和方敦孺还有谁能撼动?还不知道他们又会弄出什么幺蛾子来。

官员们对吕中天的期待也落了空,吕相看来是真的不成了。

圣上对吕相的态度已经远远不如对严方二人的信任。

也许不久之后,吕相下台,严方二人要正式成为大权独揽的人物了。

但仅仅三天之后,官员们便又有了不同的看法。

三天后,郭冲颁布了两道圣旨。

第一道圣旨是关于条例司衙门职权的调整,条例司虽依旧对新法变革之事享有专断之权,但在涉及其他军政财权之事上,必须征得政事堂和枢密院的同意。

三方要协调行事,不得绕开对方行事。

政事堂和枢密院要给予方便协助,设专人进行三衙门之间的接洽和协调。

第二道圣旨是一道任命圣旨。

政事堂户部房主事吴春来接替了致仕的钱副相之职,正式成为政事堂三位副相之一。

这两道圣旨一下,顿时让众人悟出了其中不同寻常的意味。

条例司衙门职权的调整虽然不大,但这说明皇上已经有时到了条例司之权过大,造成朝廷衙门之间职权混乱的问题。

这一次调整便是对严正肃和方敦孺二人权力范围的调整。

以前,凡是和新法交关之事,无论军政财等方面的事务,条例司都可决断调配,无需经过两府三司。

名义上是要得到圣上的许可的,但皇上也不管具体事务,自然是严方两人说了算。

现在不成了,有些事他们必须要得到两府的批准,或者说是要知会他们才能进行。

这小小的变化,其实意义重大。

而吴春来拜相的事情,虽然早已有传言,并不让人意外。

但是选择的时机却很耐人寻味。

这可是吴春来领衔对严正肃和方敦孺发出十宗大罪的弹劾之后仅仅数日的时间,这种任命很难不让人联想到这是对吴春来的一种嘉奖。

倒像是他弹劾有功,所以才被拜相一般。

按照常理而言,弹劾他人,倘若证据不确凿,没能成功。

那么上书弹劾的人便是有过错的。

就像原告和被告,被告无罪,原告必是诬告,必然是有罪的。

可是现在原告也没罪过,被告却也升官发财,岂不耐人寻味?

嗅觉敏感的人立刻便嗅到了其中的味道。

吕相可并没有倒台,他的影响力一直在,否则皇上也不会这么搞平衡,用这两道圣旨来安抚吕相。

皇上对严正肃和方敦孺二人似乎也并不是全方位的毫无保留的信任和力挺。

这一场风暴也并非没有在皇上心中留下痕迹。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事情没有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

也似乎远远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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