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一四章 诛心(第3页)
一边是师尊长辈,一边是泰山岳父,无论他倒向哪一边,他都要承受背叛另一方的后果。
无论是背叛了哪一边,他都没有好名声。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既得不到两方面的信任,又得接受两方面的唾弃,真正是个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两头不得冒头。
而无论那一方倒了霉,他也必然受牵连。
这件事妙就妙在这里。
严正肃和方敦孺进京之后,朝着一场暴风骤雨已经不可避免。
这个时候,朝中众臣个个都在选边站,而最尴尬的莫过于那些中间人。
无论哪一边获胜,最终这些中间墙头草都是最先被拔除的。
因为哪怕是对手,他也是有立场的。
无立场的人在朝中是最被鄙视和不齿的。
因为那会被认为是一种投机,一种没有骨气的表现。
而林觉却是即便他想站队,两方却都不会收他。
他只能被迫成为那种为人所不齿的中间派。
这是最好玩的地方。
他最好的结局便是最终被贬出京城当一辈子偏远州县的小官。
稍微弄些手脚,他便将每三年换一个不毛之地去当小官。
自己会让他这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浪费在赴任的路上。
屁股没热便让他去下一个遥远的异乡,让他永远颠沛流离,永远没有安居乐业的那天。
这应该对一个人最好的报复了吧。
既浪费他的生命,毁去他的生活,又让他奔波于途,受尽风霜侵袭。
除了以上这些,还有一个小小的惊喜为林觉准备着。
那是关于钱谦益的那位千金小姐的。
钱家千金小姐确实是芳龄十七,正当妙龄。
只不过……那位千金小姐小时候不慎被火烧伤,整张脸都烧化了。
现如今的长相是鼻孔外翻,嘴唇肿大如两根肉.肠,瞎了一只眼睛,半边头是秃发。
脸上疙疙瘩瘩全是疤痕。
吴春来在钱府中见过一次这位钱家千金大小姐一次,当时便吓得差点昏倒。
林觉若是同意了婚事,娶了这副夜叉相貌的女子,怕是洞房花烛之夜便会被吓成半死。
即便林觉胃口重能忍受的话,此后这一生都不得不面对这个怪物,这恐怕也是对一个男子最大的惩罚了吧。
特别是林觉这样生的英俊,才气又高的男子,枕边睡着一个怪物,那是何等的情形。
吴春来的狠毒之处就在这里,杀人不见血,杀人不用刀。
这个计划用心之歹毒让人难以想象。
杀人诛心,毁灭他的精神比毁灭他的肉体更让吴春来有快感。
所以,他很快便和钱谦益提了此事,钱谦益自然是求之不得。
吴春来便立刻连夜奔赴林伯年府邸,进行了之前的一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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