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 协议控制那点事(第2页)
路舟尴尬了下,“那这珠玉,怕是有点亮眼过头的意思。”
无论是阿里还是梦谷,抑或是华夏绝大多数的互联网公司,在接受了风险投资后,都不得不采用vie模式,用以规避一些政策上的问题。
事情的由头倒也简单,至于正主,眼前便是有一位。
当年心浪时值融资阶段,但彼时华夏的大环境摆在那,人民币基金大多还是“萝莉”
,看不懂也玩不透这所谓“风投”
,在这汪池塘扑腾的多是外资美元基金。
这要当时拿了钱,心浪也就成了中外合资的企业,可互联网内容和增值服务等牌照,华夏就规定了外资不能进来玩这游戏。
心浪在那时是创造了一种实现“真外资,假内资”
的模式。
这模式的末尾,境外一系列控制下所成立的华夏境内外商独资企业同国内心浪实体会签署一系列协议,从而达到控制得目的。
好比梦谷广告和梦谷支付,便是同最终运作成立的企业wfoe是签署了一系列子协议。
如控制权相关贷款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资产运营控制协议、投票权协议;公司运营实际利润转移独家技术和顾问服务协议、资产许可协议。
现在的问题矛盾点在哪里?
路舟的梦谷支付申报第三方支付牌照时,是说明了梦谷支付是受协议控制的,说白就是“假内资”
。
老马则是直接说,这不行,我支付宝就是得独立内资,老实按照国家安排,二话不说就把“协议”
给切个干净。
这还玩个锤子。
支付宝是vie,大多数华夏互联网也是vie,今个一个不对付,支付宝说切就切,完事别的互联网公司怕不是有样学样,以后vie还能玩不能玩?
路舟都觉得,老马这剑,说是伤了这vie的筋骨,怕是一点也不算过分。
中概股这段时间遇冷,华夏互联网公司ipo多数推迟,怕是和这事关系更大。
“协议控制”
不稳,投资的撂谁身上也不放心。
林欣和,“两千年互联网泡沫,当年能活下来的就两种,一种摸清了门路,老早赚到钱,一种就是刚好融到钱。
心浪当时要搞不定,那就得死,这叫变通之法,无非是被逼出来的穷法子,用来绕开法律上的事情。
可你就是细究,协议控制它就有毛病。
国家没明说行还是不行,这是大问题。
而没有实际控股,只是协议控制,这投钱的怎么着风险就是在那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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