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章 诉讼(第4页)
这人就是阳平商业协会的席讼师,阳平大学的客席教授刘浪。
从小这破小孩就非常叛逆,不仅提问题把先生难倒,而且还对官府政策挑三捡四。
十岁那年梅田乡生盗窃被抓之事。
盗窃的是他姑姑,他就写了状纸到官府,说自己姑姑是清白的。
官府不理,他竟然送状纸到提刑司,状纸上说,他姑姑不可能盗窃主人家中的珍珠,因为珍珠很难销脏,而姑姑又舍弃金器不拿,不和常理。
还有珍珠虽然是姑姑屋子搜出来的,但是试问怎么有人可能将贼赃放在一眼就能看见的床上。
提刑深觉有道理,于是亲自来查,最后证实其姑姑的清白。
刘浪一上场就对苦主叔叔提问:“郑氏(第一名死者,身份母亲)是不是久咳难止?还时常出血?”
“是”
“儿媳妇是不是对她很不好?”
“不是”
“你胡说。”
刘浪道:“我这边有你们村族长头人的证明,儿媳妇常在外人面前说自己婆婆是老而不死,说话尖酸刻薄。”
叔叔回答:“婆媳之间矛盾家家都有。
郑一(第二死者)很孝顺,媳妇不敢说什么。”
“也就说郑一不在,媳妇就敢说什么,甚至是做什么了是吗?”
刘浪逼问:“甚至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让自己婆婆伤心之下,感觉拖累了自己儿子,而后上吊自杀?”
“不可能。”
叔叔坚决道:“我大嫂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据我们调查,在她死的三个月之前,她去买过砒霜,还一路对人说,儿媳妇不好,她要死给她看。”
叔叔道:“那是想让郑一好好教训下他婆娘。”
“也就是说,郑氏在土地被并之前,确实是有过想自杀的行为,是吗?”
叔叔叹气点头:“是”
刘浪抬头道:“大人,不仅儿媳之事。
左邻右舍都知道,郑氏脾气不好,一次耕牛借不到,就跑到族长家闹。
被赶了出来后,就要在族长家门寻死。
后来族长没办法,才把耕牛先给她家用。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郑氏的死不全是张俊的过错。”
郑氏名声不好,一哭二闹三上吊在郑村都使用过,甚至为了点芝麻的事,都要在别人家哭闹。
刘浪提供了很多画押人证证明了这点。
这是提刑卷宗内所没有的。
大理寺卿显然同意刘浪的说法,有可能是张俊,也有可能不是张俊导致郑氏间接死亡。
……
第二死者,刘浪提出了无责任论。
郑一是因为认为自己投告无门而死,并非张俊责任。
刘浪提供很了很多证据,他居住的客栈伙计可以证明郑一话语和情绪很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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