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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石桥村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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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签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份合同。

是关于小说《梦回少年郎》一书的版权合同。

在此之前,他做梦都没想到在这里出一本书都会有如此多的条条框框。

一眼看去,合同上至少罗列了二三十条约束条件,

诸如:

交稿日不准超过规定的两天以上;

小说的稿子只允许在万卷书肆印刷售卖;

若非小说往后有什么出乎意料的巨大影响,此书的版权始终归万卷书肆所有;

小说剧情的发展不可与大纲偏差太大,若后续内容缩水,稿费也会随之变动……

洋洋洒洒好几页纸上全是类似规定,周易看了都直呼好家伙。

别的他不是很在意,他在乎的只有钱。

万字五百文,

这个价格不算太高,但也不低。

至少在周易的接受范围之内。

要知道只有极个别小说名家的大作才能给到万字一两的价格,

很多老书生写一辈子书,因为作品中规中矩,稿费基本都在二三百文上下。

在来此之前,周易还担心重生题材会不会太过前卫,书肆会不会看不上。

现在看来自己之前的担忧完全就是多余,

而且价格也是远远超出他的预期。

他当时想的是,就算给出一百文的价格,他也答应。

更别说万字五百文。

按照正常的速度,只要不卡文,一万字的手写稿也就两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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