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五章 多事之秋 下(第2页)
致使衣不遮体、终岁辛劳的农民独受其困。
,而农民也因为“新法不论户之等则,只论田之多寡,所以许多人放弃田土,以避差役。
,而且“一条鞭法”
不论仓口,不开石数”
只开每亩该银若干,致使吏书因缘为奸,增减洒派,弊端百出。
,反对的理由同样十分充分,高拱也没法说服他。
但高拱这一咋呼,正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地方官员纷纷上本附和,有高拱为他们据理力争,哪怕是徐阶,也不能视若无睹,只能同意由江西布政使宋仪望,广东巡抚庞尚鹏,分别在赣粤两地,择数府施行,说起来,才不过刚刚数月而已。
张居正的感觉无比敏锐,他意识到一条鞭法的施行,在“赋税货币化”
的同时,也必然伴随着货币改革的良机——只要规定某种货币可以用来纳税,则这种货币的正统地位,必将迅速确立起来,如果要改革大明宝钞,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
未议行,而先议收。
张居正的宝钞改革,一上来就给人以强烈的信心——他认为,要想使人民对宝钞有信心,进而使整个社会普遍接受、普遍流通,最好的办法是由朝廷规定,一切赋税都必须用宝钞完税。
如果用银的话,要先买钞,冉用钞米纳税。
他认为,如果由政府率先收钞,则不到一年,人民对宝钞的信心就会建立起来。
当然他所指的宝钞,乃是所谓“币制改革,后的产物,称为“新宝钞,更合适。
应该说,张居正的方案,水平是很高的,首先他中肯的总结了历代以及当代行钞的失败经验,得出一个基本原则“先求无累于民,后求有盖于国”
便使自己不至于沦入与民夺利的栗弘羊、王莽之流。
然后,就大明宝钞改革,他提出了三项具体原则:第一,新发行宝钞的地位,只应是用来“辅银钱”
“而非舍银钱而从钞,。
新的宝钞发行后,银钱并不退出流通,而是与宝钞以一定的价值比同时流通。
第二,宝钞应该由,且只能由户部发行,并做到有限发行。
否则钞无定数,则出之不穷,似为大利,殊不知出愈多,值愈贱。
第三,宝钞必须能够兑现和为官方接受的。
具体的,除了准许人具持钞缴纳钱粮外,还允许人民持钞到票号兑取现教……当然,朝廷会支付给票号一定的费用作为报酬;允许各弃铺用钞换银;光许典当铺款项出入搭用宝好……
沈默端着茶杯,轻啜着从杭州运来的明前,他有个习惯,在和人进行比较重要的会谈时,手总是榈在茶杯边上。
这样当对方的话题比较复杂时,就可以在自己开口前,先顺势端起茶杯喝一口,这样除了可以润下喉咙,使声音保持柔和外,更是可以为自己创造思考的机会。
现在,张居正将币制改革的方案,向自己和盘托出。
显而易见,他的目的是构建一个以户部为绝对领导,受社会各阶层广泛认可的货币体系。
张居正已经意识到,货币不可滥发,必须可兑换,必须具有一定的信用,应该说,已经具备了建立货币体系的基本要素。
而且更难得的是,他还清醒的意识到,施行近二百年,臭名昭著的大明宝钞”
已经使百姓失去了对朝廷的信任。
加之官府本身贪腐低效”
不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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