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中诸葛(第8页)
可以看出来,队友并没有把全部事实告诉他的哥哥,就像对那位警察同学撒谎一样。
这样的情况下,队友哥哥竟然在为我们着想。
想必大家已经看出来了,支持着队友起诉我们的想法竟然来自这句“应该五五分成”
。
我想到鲁迅评价《三国演义》的那句:与显刘备之长厚近似伪,状诸葛亮多智而近妖。
也许空城计里,诸葛亮在城池上大声告诉司马懿自己这里都是些老弱病残的士兵,但他仍然指着司马懿的脸说,我就是要靠他们打败你,因为我是妖怪,你敢上前吗?
我们的确为这样的气势所震慑。
“他要多少钱?”
看在队友哥哥的份上,我们就姑且这么问吧。
实际上,回击的证据我们也有,见昨天如下的对话:
“他盗我的,肯定也盗别人的,偷盗价值肯定超过5万,会受到法律处罚,管他多重,我就出一口气。”
抓重点——就出一口气。
这正是队友把价值不到1000的东西抬上3000的理由。
以及——我的。
如果队友起诉我们盗窃,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起诉嘛——侵占,嘿嘿,价值都不用估——队友辛辛苦苦把1000不到的账号说得价值3000,到头来省事的却是我们。
当然,我们不起诉队友,还是那位领导。
不过,实际上只是仅仅几百块钱的事情,我们理应避免法律程序。
不是害怕,而是,丢人。
我不禁要问,现在的人价值观怎么了——只是半年所有权都变了?法律可从没有这样的依据。
看看队友提什么条件吧。
后来,经过私下协商,我把游戏账号赠与该队友,并给了他400元为赔偿。
对于这个结果,我个人认为非常不错。
为什么呢?因为队友提出的条件是把宝珠道具的钱给他。
经过一番计算,327元!
距离我们此次游戏的任务——把338给队友仅仅相差3%!
也许是天意。
但我们还是不能直接给338——这个数字很敏感,队友就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了。
所以我们给他400——如此,队友一定不会知晓真相。
由此,我们便夺走了队友吸取教训的权利,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这么做。
没错,对于此次事件,队友的想法是什么呢——他只能这么想——在我说“我这样做本来就不是为了钱”
的时候,他竟嘲讽道:“你能有这么伟大?”
——我想,既然是称赞的话,我们就勉强接受吧。
不过,我们又不能接受,因为确实是为了钱——为了把队友向我们要的钱给他嘛。
我承认自己的做法并不道德,毕竟队友也花了时间和金钱在上面。
不过,后来他又通过我所提供的材料申诉找回了很多重要的装备,继续起他的游戏生涯。
只是,这和我们再没有关系。
已经浪费的时间却再也回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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