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风雨即来(第2页)
红色的确很美,但在某些时候也是危险的标志和信号,再配上中间所画的图案,阴暗冷色的黑紫色,两种颜色之间的反差更加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这些家伙做出这种事暂且不提,但为何要画出这样一副画?要知道这帮家伙可是没脑子的东西!”
“朗基努斯……”
毕曼忽然眼睛一亮,他苍老的身子微微颤抖,不可置信的指着这幅画念道:“我想我知道这是什么了,郎基努斯之枪!
!”
但丁皱起眉毛,他脸上表现出凝重,封尘从他身上看到深深的愁绪。
“这是一件传奇之物!
!
一件真正的传奇之物!
!
可以说是神物!
!”
毕曼又犯了收藏的毛病,颤抖说道:
“圣经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
在马可福音第15章39节,耶稣的受难中说过,耶稣在钉死在十字架的这天,十三号星期五,犹太人要求将他的身体搬离十字架,因为他们说不应在安息日之前的星期六处决犯人。
在被搬运过程中,他们看见耶稣已经死了,其中一位名叫朗基奴斯的百夫长士兵,用长枪刺入耶稣身体,想证实是否活着,这把长枪因而得名!
!”
“伟大的上帝之子!
!
掌管天堂的真神之一!
!
全能无所不知的父!
!
他的血液拥有无穷的力量,那名原本是盲人的士兵因为鲜血溅到眼睛里得以重见光明!
因此那把染着耶稣鲜血的长枪成为无所不能之物!
!”
圣经上的事情姑且当神话传说,而这种神话传说具有很浓厚的宗教色彩,但信仰他们的人不认为先有宗教才有传说,而是因为先有传说,才能让其信仰。
“这把名为朗基奴斯的长枪传说中只要手持,一百二十尺范围以内的人皆臣服,持有这枪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运,但失去的人会即时毙命,在古代罗马帝国中,这枪成为权力的象征,多位战绩彪炳的君主,手中持有这把枪打胜了无数的战役!”
“而根据收藏界最确切的记载,这把长枪最后持有者是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谁?”
封尘来了兴趣,毕曼的话勾起了自己的好奇。
“帝国元首,阿道夫·希特勒。”
“难以想象!”
封尘微微动容道,这种说法自己世界也有,但带着浓厚的神秘色彩,但如果放在这个世界,那就是真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开场一马平川,若是攻打斯大林格勒成功,世界格局将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这难道就是朗基奴斯的用?
那么这群钢铁铸就的虎狼之师为何忽然失败,倒解释的通了,也许在攻打斯大林格勒的时候,元首不小心弄丢了朗基奴斯……
“所以!”
毕曼忽然抬高声音将封尘的思绪拉回。
“这是一柄神圣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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