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 选择(第3页)
虽感觉到其中有猫腻,可盗匪却是真的,还为数不少,简单的处理后,将马宽的尸体带走了。
至于丁峰,已经先一步去了重华城。
飞马镇距离重华城不算远,只有一百余里罢了。
纵马飞奔,没要两个时辰就来到了重华城。
西门外,望着高大的城墙。
丁峰有些恍惚,似乎又回到了圣砖大陆,回到了重华岛。
如今的他,和当初何其的相像。
那时他刚穿越到重华岛。
带着一颗兴奋的心走出了丁家堡,去见识外面的繁华。
如今,他来到了重华城。
实力虽和当初相近,可经历却天差地别。
他现在。
肩膀上有一个世界的重任,虽然他刻意的暂时忘记。
可亿万生命压在肩头上,又怎么会轻松?
城内很繁华,来来往往,叫买的叫卖的,到处都是。
丁峰稍微扫视,便往城北走去。
尽管是第一次来,可往北走,还是不会错的。
“哪来的野人,竟敢吃霸王餐,给我打!”
丁峰路过一家酒店门前,就看到一帮打手围着一个兽皮青年,随着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吩咐,纷纷朝着兽皮青年扑了过去。
“嘿嘿!
饿了就吃,天经地义,可我吃了你们的,却没有钱,被你们打也是天经地义,那就来吧,我站着不动!”
兽皮青年憨厚的说着,他脸上挂着笑容,肩膀上扛着一个棒槌,一个大号的棒槌。
兽皮青年本就近两米的身高,膀大腰圆,可他肩膀上的棒槌更大,好似一棵小树。
砰砰砰……!
这帮打手,都是三四级的武者,拥有几百斤的力气,拳头非同小可,可落在兽皮青年身上,却好似打在石头上,震的他们拳头发疼。
“我吃了三只烧鸡,一个猪腿,两只烤鸭,一锅排骨,六个素菜,四十八个馒头,你们打了我六十拳,够了吧!”
兽皮青年不在意的挠挠头,憨厚的说道。
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咧了咧嘴,知道碰上了一位不好惹的主儿,可要是放过对方,他也不甘心,正在犹豫时,兽皮青年又道,“要是不够,再打三十拳,就顶账了,要是多一拳,我的棒槌可不答应!
出来时我娘说了,谁敢欺负我,就用棒槌狠狠的砸!”
说着,他抡起肩膀上的棒槌,往地上一砸,顿时地动山摇,前面出现了一个两米方圆的深坑,吓得十来个打手面无人色。
“这个、这个……!”
中年管家也骇了一跳,说话都不利索了。
丁峰微微一笑,走上前来,说道,“他欠了多少钱,我出?”
“咦?你为什么要出?我认识你吗?”
兽皮青年又挠挠头,一脸的疑惑。
“现在不就认识了吗?”
丁峰微微一笑,扔给了对面管家模样的中年人一锭金子,“够了吧!”
“够了,够了!”
对方立马喜笑颜开,招呼打手退了去。
金子,是凡俗的通用货币,和当初的重华岛相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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