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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二节 破坏军婚罪(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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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罪名入罪。

至于婚姻法,必须马上予以公布。

“除了按照《大明律》,也可以按照《澳宋律》么!

我们不说这《婚姻法》是我们制订的”

周洞天说道,“就说是在澳宋是一直存在的,现在临高属于‘澳宋’,澳宋律也可以算是有管辖权了。”

这样的说法实在有些勉强。

但是要自圆其说也只能采用了。

在具体的判决内容上,许可认为:作为司法体系建立过渡时期的案件,为新法铺路,一个较为折中的判决是恰当的,尤其是考虑到平衡部分元老情绪,促进法律体系稳步确立的需要。

“从这个案子要达到的社会效果上看,一个初步体现新国家的司法体系的审判很有意义,也就需要将今后要制定的诉讼法中的一些制度用于这次审判。

至于在量刑方面我个人觉得,死刑和终身苦役未免过重。

何况判得太绝也对今后的立法工作不利――徒刑加强制迁居加服刑完毕后地方监管会不会更恰当些?”

“我们是没有意见,不过海军军方那边似乎口气很强硬。”

安熙不安的说道,“陈海阳和明秋倒没有什么具体看法,下面的一些元老军官很起劲,据说文总也支持他们。”

“文总在正式场合根本就没表态。”

董时叶说,“他就是私下里说说什么‘当场就把奸夫给毙了’之类的话。”

“这话倒是很性情中人……”

安熙说。

周洞天哼了一声:“青天大老爷、强项令、英明领袖这套对司法最最有害的!”

他站起来大声说道:“我们现在是新朝新气象。

但是群体法律意识并不是朝夕可改的。

必须经过一个宣传教化的过程。

同时经过审判实践对相关的行为判处刑罚,体现法的指引作用。

这个案子的量刑我绝对不认可军方的看法。

既然要依法办案,那就老老实实的坚持16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切不可意气用事搞什么口含天宪之类的飞机。

隐患啊!

地雷啊!”

董时叶咳嗽了一声说道:“根本不用到太重的量刑,只要是归类到犯罪,足够正常人在小头充血的时候用大头考虑考虑了。

我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足够了――特别是符有地那地方的‘好名声’。

冒着被三到七年苦役的风险,我觉得大部分正常人都会好好思量的。

至于死刑或无期之类的量刑根本没有必要。

首先,军人在本时空地位很低,老婆被人ntr了也没人会帮他们,我们搞“破坏军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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