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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我反正信(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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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也是努力地陪着大家高兴,但总有一种笑得不太彻底的感觉,甚至有点精神恍惚,终于一脚踏空。

于根顺把王玲救上来以后,本来打算立即离开的。

甩一甩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不要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但从众人的惊诧中,于根顺知道他们都是自己的同学。

要是就这么走了的话,未免有点不近人情,怎么也要尽尽地主之谊吧?都到了我的地头上了!

要是搁在过去,大碗酒大块肉之后,还要送盘缠的。

不过,于根顺不认识这些张三李四,当然也就说不圆,只好傻一点了。

好在大家更关注的是于根顺居然有如此身手!

三年啊,隐藏得也太深了吧?和于根顺有过龃龉并耍过威风的个别同学,悄然汗下,暗叫侥幸。

“顺子,你给哥老实交代,吃的是什么天材地宝?”

赵奎上来给了于根顺当胸一拳,热情洋溢。

同学三年,大家都知道于根顺是藏马山人,木讷无语,胆小怯弱,学习成绩勉强,基本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人。

赵奎这一拳,算是凝聚了三年的同学情谊了。

“没有。

被人打了后脑勺,就这样。”

于根顺受了这一拳,脸上也没什么表情。

“打坏了脑子?没吃天材地宝?你怎么会突然有这么好身手?”

盛赛斌也凑了过来,拍了拍于根顺的胳膊,还捏了捏肌肉。

“嗯!”

于根顺脸上有表情了。

至于你们信不信吧,我反正是信了。

“那是你女朋友?好正点!”

盛赛斌贼眉鼠眼地瞥了一眼水阑珊。

水阑珊站得离他们远远的,似乎是在凝神望远。

深紫色劲装有点和时代脱节的感觉,却是别有味道。

彪悍的身手,美艳的姿容,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正是小受型宅男的杀手,富二代展示魅力的目标。

好巧不巧的是,盛赛斌同学恰好兼而有之。

“不是!”

于根顺认真回答了盛赛斌同学的问题。

“不是啊,太好了!”

盛赛斌想拉着于根顺往旁边一点,但没拉动,只好压低声音说,“我没出去找工作,就在我老爸的建筑公司里熟悉情况,过几年我要全面接手的。

在平阳,我家算是数得着的了,有什么事尽管说,老同学么……她叫什么?有男朋友没有?没关系,有也不要紧!

只要不是你女朋友就行,咱不翘哥们的马子!

你帮我追她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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