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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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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合约的交付条件完成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从合约生效起,何家就与我没有任何联系了,现在何泰华先生忽然说什么‘何家另一位千金’,真的是非常搞笑。”

“我想问问何先生,你平时跟人做生意,也是这么想毁约就毁约的吗?那我奉劝跟何泰华先生做生意的人,都小心点。

今天他能对我毁约,明天也能对你,毕竟这是位把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都当放屁的人。”

现场有记者在直播网站直播采访的,一听这话,弹幕就刷得飞起。

[卧槽!

寿康巷不是鬼街吗?打发一栋鬼街的房子就要跟未成年女儿断绝关系?姓何的太狠了。

]

[以前看小姑娘没人要,随便一所鬼街房子就打发出去了,还签了合约,生怕抢了他家的财产。

现在被豪门看上了,被撵出去的女儿又成了千金?]

[千你妹的金啊!

]

这事一看就是何家吃亏,记者们不好继续纠缠,赶紧换话题。

“何小姐,你话题扯远了,我们想知道你对成为秦家准孙媳这事,有什么想法?”

“我说过了啊。”

何音眨巴着眼睛,满脸无辜。

“封建,愚昧,可笑。”

记者们一呆,还有人敢用这种贬义词来形容秦家?

“我以为,在现代社会,在‘婚姻’这件事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民政局盖戳的结婚证。

订婚这种民间约定的仪式,是恋爱中男女双方给彼此的一个承诺而已,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是否取消,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某些豪门居然把阵仗搞得好像古代收了三媒六聘似的,到底是活在哪个年代啊?没知识不要紧,这么有钱,请个好律师教教法律常识嘛。”

这话不就是在骂秦家嘛?这小姑娘胆子够大啊。

记者们算是听明白了“所以,何小姐,你是要悔婚吗?”

“悔什么婚啊?注意你的措辞。”

何音好笑,“窝巢法律明文规定婚姻自由,这是基本人权。

我不知道秦家跟何家活在哪个朝代,居然在21世纪搞包办婚姻,信奉什么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更可笑的是,还有人真的就承认了。”

“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宣称订立婚约,一副具有法律效力的样子。

法律何在?人权何在?真是……把我吓到了。”

何音浑身打了个抖,哀伤地说“我一个孤苦少女,没权没势的,莫名其妙被人单方面宣布订婚。

说实话,看到这则新闻,大热天的我竟全身冷汗、手脚冰凉,气得浑身发抖,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真想问一句,还能不能好了?在秦家眼里,我还是个人吗?还是说因为我穷,随便配只种猪就完事了?”

这是什么神展开?怎么还冷抖哭起来了?

不是,这种猪骂的是谁?

刚好点进直播画面的秦箴“……”

为了她的玄学能力,他忍!

现场的记者们更是面面相觑。

他们本来是想抢一手新闻,讨好未来的秦家少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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