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惹上官司(第3页)
。
衙门旁边的大鼓,架在那里早已蒙尘。
说明这面鼓,已经很久没有响过了。
老百姓告状,必须要敲响这面“诉讼鼓”
,才能走正常的法律程序。
“何人在此打闹喧哗,还不快点速速离去”
!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有人敲鼓乃是有冤要申,驻防司理应排版受理。
谁知道这当差的居然一开口就要赶人。
“我们是来上诉的”
。
眼看南宣天就要发怒,莫旗抢先一步用身体挡在两人之间,将早就准备好的银子塞进那人的手里,动看上去十分娴熟。
“上诉?今天江水城发了大案,你们恐怕得等等了”
。
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
得了银子的官差立马换了一副嘴脸,满脸堆笑,并讲明了让他们离开的原因。
“哦?什么案子那么紧要”
?
莫旗装好奇的样子,像极了市井小民。
如果他现在说他是飞刀门的弟子,恐怕收了钱的那位,肯定不会相信。
“斜角巷发生了大案,三十几个人全被杀了…你说这人命关天的案子,要不要紧”
?
“人命案子呀!
不瞒你说,我们就是为了这件案子来的”
。
“什么!
你们也是…”
。
官差的意思是,莫旗二人也有参与此事。
只是他收了莫旗的钱,而且驻防司已经抓到了元凶,自己又何必生事。
如果他今天卖莫旗二人一个人情,说不定日后还能捞到更多的好处。
人性就是如此,贪得无厌,永远没有止境。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诱惑,他们甚至可以抛弃一切,什么尊严,道德,对于这些有“追求”
的人来说,根本一文不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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