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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适应证和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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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及周围血管介入治疗学(..)”

第一节

适应证和禁忌证

一、颈动脉

(一)适应证

目前颈动脉狭窄的介入治疗指征仍沿用颈动脉内膜剥脱术的手术指征:有症状患者,狭窄程度>50%;无症状患者,狭窄程度>70%。

其中症状指同侧症状,包括黑矇、肢体运动障碍、失语等。

狭窄程度有两种测量方法:北美症状性颈动脉内膜切除术试验协作组标准(NASCET)和欧洲颈动脉外科试验协作组标准(ECST)。

NASCET狭窄度=(1-颈内动脉最窄处血流宽度狭窄病变远端正常颈内动脉内径)×100%;ECST狭窄度=(1-颈内动脉最窄处血流宽度颈内动脉膨大处模拟内径)×100%。

上述两种方法都将颈内动脉狭窄程度分为4级:①轻度狭窄,动脉内径缩小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方法的数据都是基于“金标准”

DSA进行测量获得的,测量标准的制定都已经有二十余年的历史,由于近些年超声、CTA和磁共振黑血成像等技术的发展,对狭窄程度和斑块性质的直接测量与观察似乎已成为可能,这将会对测量方法标准甚至干预指征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禁忌证

1.介入技术本身的禁忌证,如凝血功能障碍、入路血管条件不好甚至缺失。

2.病变远端血管异常,如动静脉畸形、动脉瘤、烟雾病(Moyamoya)等。

3.需要特别提出的是,颅内动脉狭窄和急性脑梗死曾经都是禁忌证,但目前一些报道有不同意见。

笔者认为,颅内狭窄并不构成禁忌证,但确实需要在治疗策略上进行调整后才可以实施CAS;对于急性期脑梗死的CAS,要根据颈动脉狭窄程度、斑块的危险程度以及脑梗死面积来综合权衡决定干预时机。

一般认为,除了类烟雾病(图44-5)之外,CAS并没有绝对禁忌证。

图44-5烟雾病

颈内动脉末端慢性闭塞,形成众多微细侧支,在DSA下显影呈烟雾状

二、锁骨下动脉

(一)适应证

锁骨下动脉狭窄导致的盗血综合征或椎基底动脉缺血(图44-6);70%以上的狭窄。

图44-6锁骨下动脉盗血综合征

A.左锁骨下动脉近心端闭塞,右椎动脉完整,盗血主要来源于右椎动脉;B.左锁骨下动脉近心端闭塞,右椎动脉不完整,Willis环完整,盗血主要来源于前循环

(二)禁忌证

介入技术本身的禁忌证,如凝血功能障碍、入路血管条件欠佳甚至缺失;同侧后循环动脉瘤或颅内血管畸形。

三、椎动脉

(一)适应证

狭窄超过70%或存在明确的椎基底缺血症状,高度怀疑病变为责任病变。

(二)禁忌证

与锁骨下动脉禁忌证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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