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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友于(第5页)
然一门乖戾,逆知奇祸久矣。
不然,我何以窜迹至此。
但我离家久,与大令无声气之通,今即匐伏而往,徒取辱耳。
但得冯父子伤重不死,吾三人中幸有捷者,则此祸或可少解。”
乃留之,昼与同餐,夜与共寝。
忠颇感愧。
居十馀日,见其叔侄如父子,兄弟如同胞,凄然下泪曰:“今始知从前非人也。”
友于喜其悔悟,相对酸恻。
俄报友于父子同科,祖亦副榜。
大喜。
不赴鹿鸣,先归展墓。
明季科甲最重,诸冯皆为敛息。
友于乃托亲友赂以金粟,资其医药,讼乃息。
举家泣感友于,求其复归。
友于乃与兄弟焚香约誓,俾各涤虑自新,遂移家还。
祖从叔不愿归其家。
孝乃谓友于曰:“我不德,不应有亢宗之子。
弟又善教,俾姑为汝子。
有寸进时,可赐还也。”
友于从之。
又三年,祖果举于乡。
使移家,夫妻皆痛哭而去。
不数日,祖有子方三岁,亡归友于家,藏伯继善室,不肯返;捉去辄逃。
孝乃令祖异居,与友于邻。
祖开户通叔家,两间定省如一焉。
时成渐老,家事皆取决于友于。
从此门庭雍穆,称孝友焉。
异史氏曰:“天下惟禽兽止知母而不知父,奈何诗书之家,往往蹈之也!
夫门内之行,其渐渍子孙者,直入骨髓。
古云:其父盗,子必行劫,其流弊然也。
孝虽不仁,其报亦惨;而卒能自知乏德,托子于弟,宜其有操心虑患之子也。
若论果报,犹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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