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律师的经历 > 第10章 第一单网络委托新书期间求推荐

第10章 第一单网络委托新书期间求推荐(第3页)

目录

首先,“@0@”

应该是个女性,也就是孩子的母亲;其次,夫妻双方应该已经同意离婚,只是因为孩子抚养问题存在争议,但是否存在财产争议现在不明;再次,论经济条件和抚养能力,“@0@”

并没有优势,很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夺。

再其次,孩子刚刚二岁,应该是刚刚二周岁,这是对“@0@”

有利的地方;最后,“@0@”

的老公应该经常不在家,孩子应该是一直跟着“@0@”

生活,这也是一个对“@0@”

有利的地方。

“在夫妻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综合考虑。

比如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孩子的年龄等等。

综合来讲就是:孩子跟着谁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郝好边想边写,一会儿功夫就写了好几百字的回复。

既然人家已经支付了咨询费用,在回复时,还是要详细一些才行。

那怕咨询费只有20块钱,而自己得到的也只有14块钱。

这是良心问题,是职业道德问题。

……

两人简单的沟通后,“@0@”

问:“郝律师,我能不能直接聘你担任我的代理律师?”

“当然可以。”

对于咨询人的委托意向,郝好当然不会拒绝。

做律师的,怎么可能会拒绝钱呢。

而实习律师不能单独出庭的问题,不是还有师姐吗?

当然了,根据天天法律网的规则,在网上注册的律师是不能擅自留联系方式的,这是网站方面为避免存在私下交易的保障。

要知道,通过网站成交的案件委托,网站是要拿走20%的。

郝好向“@0@”

发出了一个委托意向,这是网站设置好的一个功能,包括了价格信息等等。

咨询人可以在线支付费用,然后获取律师的联系方式。

如果咨询人最终没有委托律师,网站方面就会把预付的律师费用退还。

这种方式存在一个bug,也就是无法避免咨询人与律师见面后达成私下协议,而慌称没有达成委托协议。

这个bug只能由网站方面承担,但现在毕竟是资讯时代,所有的判决书都会上网的。

如果事后网站发现存在私下交易的情形,会把律师的账号做永久封号处理。

也正是如此,需要在天天法律网上找业务的律师不会冒险做私下交易;不需要在天天法律网上找业务的律师,也不会看中那点利益。

郝好在和“@0@”

取得联系后,两人约定了见面的时间,“@0@”

将到律所来办理委托手续。

在郝好看来,这个单子算是十拿九稳了。

加WX公众号:无名书坊,看更多小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