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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血染龙城三(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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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美妙的感觉!”

军臣单于自我感叹一句,右手中的黄金权杖一挥,喝道:“起舞,祭祀!”

兵士牵着若侯产千挑万选出来的牛羊来到冒顿坟前,军臣单于从亲卫手里接过一把黄金刀,双手捧着,对着冒顿的坟墓大声祝道:“伟大的冒顿单于,请佑护大匈奴!”

祝毕,右手紧握黄金刀,金光一闪,牛羊滚落,一篷鲜血喷洒在冒顿的白玉墓碑上。

伊稚斜右手一伸,拎起牛头,递给佣仆,佣仆接过,恭恭敬敬的放在墓前。

金光再一闪,羊头滚落,鲜血溅在墓碑上。

佣仆捡起羊头,摆放好。

若侯产领着一众巫师开始跳舞。

匈奴没有先进的文明,还处在野蛮未开化时期,他们的舞蹈并没有太多的动作,就是跳呀蹦的,一阵吼叫,一阵蹦跳,这舞蹈就算完了。

至此,祭祀也就完了。

为了这祭礼,匈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准备,原本应该很隆重的,可是,因为匈奴的文明不发达,却是很粗简。

祭礼一完成,军臣单于迫不及待上前两步,抚着墓碑,感受着墓碑上传来的阵阵冰凉,未语先笑:“呵呵!”

畅笑声发自内心,极是欢畅,好似洪钟大吕,震人耳膜。

“伟大的冒顿单于:你可知道,孙儿这次起兵南下,会超越你的功业!”

军臣单于这句话在心里憋了很久,早就想说了,却是没有机会,终于说了出来,更加舒畅,又是一阵畅笑声响起。

冒顿是匈奴历史上最为伟大的单于,为匈奴敬仰,就没有人敢说这样的话。

如此说话,那是对冒顿的不敬,群臣却是不仅没有诽议,反倒是大为赞成。

“冒顿单于,你破东胡,走月氏,一统大匈奴各部,控弦之士四十万,一时之强,天下莫敢撄锋者!”

军臣单于的心情好得不得了,开始说起了冒顿单于的失误:“若你能打进中原,灭了汉朝,让汉人称臣,那才是最为了不起的伟业,才配称大匈奴历史上最为伟大的单于。

可你,明明把汉皇刘邦围在平城,却是误听妇人之言,把他放走了,铸成千古大错!

到手的伟业,从你的指缝中溜走了!”

平城之围,的确是冒顿的良机,千载难逢的良机。

若是冒顿不听信妇人之言,不放走刘邦,而是把刘邦活捉了,或者杀死,汉朝必然陷入大乱。

在当时,汉朝初创,内部本就不稳,若是再有如此惨败,就是起秦始皇于地下,也是回天乏术。

冒顿趁势进兵,攻入中原不一定,至少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冒顿是个聪明人,他放走刘邦没几天,就想明白其中的关键,肠子都悔青了。

陈平解平城之围的奇计,其实很老套,就是枕边风。

刘邦中计被围后,就把陈平召来,要陈平出主意。

在当时,情势万分危急,就是以陈平的才智,也是束手无策,只能说容臣思之。

陈平一连苦思数日,终于想到一个人。

这个人是冒顿的阏氏。

冒顿是匈奴历史上最为伟大的单于,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少数民族领袖,可以说英雄了得。

偏偏,冒顿有些惧内,怕他的阏氏,一物降一物,正此谓!

阏氏是个悍妇,特别善妒,不能容许冒顿亲近别的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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