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以宋刑统为准绳上(第3页)
这秦员外一看到他的儿子,还没问明白缘由,上前就要殴打。
也不知道是真的生气还是做戏。
众人拦着,张大人劝他息怒,才作罢。
张大人果然叫来侯勇,众人移步偏厅就餐。
张大人叫三变把事情缘由说了一遍。
三变陈述道“今日我和两位妹妹到勾栏看戏,潘娘邀我家妹妹上台比试。
比赛结果,我家妹妹胜出。
这秦公子素来爱慕潘娘,哪里容得了潘娘输掉?就恶言相向,双方言语不对付,这秦公子就叫小厮上台对我们几个进行殴打。
幸亏吴老及心娘相救,才使我等免受更多皮肉之苦。
下午秦公子又请两位神女前来挑事,幸心娘和佳娘拔刀相助,才能保我等周全。”
张大人问道“秦公子,是这样吗?”
那秦公子对三变吼道“你放屁!
是你等蓄意羞辱潘娘,我看不过,才叫下面的人动的手。”
张大人一听,问道“是你们先动的手?”
那秦公子道“是他们蓄意羞辱潘娘,我们才动手的。”
张大人问侯参军道“侯参军,按照《宋刑统》,此事会如何判罚?”
侯参军道“诸斗殴者,笞四十。
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
伤及拔发方寸以上,杖八十。
若血从耳目出,及内损吐血者,各加二等。”
张大人继续追问道“那此事如何判罚?”
侯参军道“各打四十小板,有伤人的,六十大板!”
张大人道“那主动挑事的呢?”
侯参军道“刑统规定,只要参与斗殴,都是这样刑法。
至于主动挑事与否,没有专门论处。”
张大人又问“有人受伤吗?”
三变接话道“上午双方受了些皮外伤。”
那秦公子也没有提异议。
这法律这样规定,也是没办法了。
要么都受罚。
因为私了,要么都不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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