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和他的洗冤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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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古代著名法医学家、法医学奠基人。
南宋建阳县童游里(今童游南山下)人。
宋慈从小受学于父,10岁时从学建阳县学者、朱熹的高弟吴稚,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
他重视实践,力求真知。
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他进京人太学,当时主持太学的博士真德秀是著名的理学家,真德秀发现宋慈的文章出自内心,流露有真感情,因此,对他十分器重。
宋慈遂拜其为师。
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授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市)县尉,遇父病未赴任。
宝庆二年(1226年)始走上仕途,任江西省信丰县主簿。
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治才,延人幕府参预军事,多所赞助。
绍定四年(1231年),得福建路招捕使推荐,宋慈得任长汀县令。
当时县境百姓苦于盐价高昂,从海口上溯闽江,盐运至长汀,要隔年才能运到,他莅任之初,改从潮洲沿韩江、汀江而至长汀,往返仅3月,大大省了运费。
官府将盐廉价出售,百姓无不讴歌载道,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他任职邵武军(今属福建)。
次年,浙西饥荒,当地豪强趁天灾而囤积居奇,弄到“斗米万钱”
的地步,百姓因饥饿死亡者甚多。
宋慈奉诏人境,叹日:“强宗巨室,始去籍以避赋,终闭粜以邀利,吾当其谋尔。”
他应宰相李宗勉的召问,向朝廷提出“济粜“法,他建议把地方居民按贫富分为五等户,赤贫者完全济助,较好者半济,最好者不济,上者发其存粮之半而济人,最上者则尽发其存粮而济人,完全救济的米,由政府来出。
宋王朝感到统治不稳,遂接受了他的建议,结果是众皆奉令,民无饿死,使得人民渡过了灾荒。
宋慈廉政爱民,执法严明。
尤其是“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
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农丞知赣州。
次年,升任广东刑狱,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留狱数年未详覆者”
。
于是他在到任八月内,制订办案规约,责令所属官员限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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