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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历朝历代禁止嫖娼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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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并禁止卖淫嫖娼,如今被俗称为“扫黄”

。

那么,中国古代又是如何“扫黄”

的呢?

公元前645年的春秋时期,齐国出现了一批性工作者。

时任齐国上卿管仲在齐桓公的宫城中设立“内闾”

,一次安排多达700名女子入住其中。

“内闾”

也称“女闾”

,即官办妓院,比西方梭伦所设的“国家妓院”

早半个世纪。

管仲设妓院是为了增加齐国的中央财政收入,“以充国用”

。

不过,这批性工作者甫一出现,便争议不断。

《战国策·东周策》上记载:“齐桓公宫中七市,内闾七百,国人非之。”

所谓“非之”

,即反对开妓院这件事,这大概是中国最早的“禁娼”

声音。

管仲的“性产业”

政策尽管“国人非之”

,但在此后却发展了起来。

秦汉以后逐渐形成了“乐户制度”

“官妓制度”

,并伴之出现了所谓的青楼文化。

虽然青楼文化成为古代中国特有的民俗文化的一部分,但古代中国各朝政府有关禁娼的呼吁从未间断过。

特别是在民间,底层老百姓对娼妓制度深恶痛绝,卖淫和嫖娼行为为人不齿。

民间常用“败家子”

“贱货”

这类粗话,咒责进行***的男女双方,引导社会风气,这实是一种“道德禁娼”

。

宋仁宗规定官员“不得赴妓乐”

“道德禁娼”

并非政策性的,所以相当乏力。

针对禁娼呼声,出于净化社会环境、调整伦理秩序、规范官场行为的需要,古代朝廷多会对卖淫嫖娼行为从政策上进行限制,这种限制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国的“法律禁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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