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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出山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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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

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

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难得的。

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少的关系,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

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法家的主张与儒墨各家不同,法家坚持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这在诸子百家中难能可贵。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变法图强。

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

的主张。

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

,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

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

“必为新圣笑矣”

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世异则事异”

“事异则备变”

(《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

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法律

以法为本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

的“法治”

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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