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心到手不到(第3页)
“要练书法,要写文章,要钻研海量的典籍,要演算……我现在捉得最多的反而是毛笔!”
秦朝眼中精光闪闪。
“虽然有太极书法。”
“可是……还不够!”
太极的根子终归是锤,是鞭!
而毛笔在兵器中真要找一个同类,那就是大枪,花枪,毛笔笔尖是软的,写字就是要利用这笔尖的软和弹性,一提一顿一转,而大枪用的枪杆早期是白蜡杆子,最厉害的也是枪杆有弹性,杆子有了弹性,就能蓄住力。
一枪搠出就算被敌人用大力一磕,换作别的兵器,若是力量架不住,要不撒手,要不兵器磕开。
可枪。
枪杆一弯,力道都蓄在枪杆里,使枪者只需手心一转,枪尖‘啪’的一下又转回来了,反而力道更大。
毛笔写字。
笔尖弯下,可一提笔尖坚起,落纸一转笔管,散开的笔尖便又束紧,很多动作放大了仿佛使枪。
“太极鞭,八卦刀,形意枪!”
“太极、八卦、形意都是内家拳,我现在,就是研究枪,琢磨剑,研究形意,将太极书法要转为更合适的形意书法!”
秦朝眼里闪着光,一旦找到了将枪转为内家枪的奥秘,今后一写字就是练枪。
而秦朝使用的武器——也将从刀转换为判官笔,不过和天下所有用判官笔的书生武者不同,秦朝的是带有弹性笔杆的判官笔,那就是货真价实缩小版的花枪。
落叶飞过,枪刺如蛟龙,一发即收,青石上少年人影时而凝立不动,时而刺出一枪,一枪后便收手蹙眉,蹲下在石上指头写划着什么,认真沉思的身影惹得几个女子美目连连。
剑通枪。
前世为了习剑,秦朝也研究过枪,甚至练过很长一阵,所以这一世今日第一次抓枪,可三两下便上手了,打出的枪招比许多练枪一二年的都姿式潇洒大方,俊雅老到。
可剑毕竟不是枪。
剑趋于刚,短,险,更难操纵!
“我这熟知枪容易,可转化,转化为内家拳!”
内家拳秦朝虽然在练,甚至境界很高,懂了很多,可真正反本溯源,某些方面并没有理解到极点。
秦朝摇了摇头。
“姐夫!
吃饭了!”
“嗯!”
秦朝转头,一抖手,三十七斤火尖枪便飞了起来。
“砰!”
三女身旁的武器架上第一格上,火尖枪从空中重重落下。
“盛朝!”
秦雨不由娇嗔:“你呀,毛手毛脚的,就不怕枪砸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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