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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七(第5页)
我们把春秋《周易》文本《乾》的结构形式,是通过《乾》符号的下端逐划道的改变,所变出六个不相同的画符号及名称做为繇题的排序列举如下:
()乾
()姤
()同人
()履
()小蓄
()大有
()夬
(因“划符号”
打不出,用()代替)
我们通过以上的符号所看到,《乾》之后的“姤”
、“同人”
、“履”
、“小畜”
、“大有”
、“夬”
,是通过《乾》符号的六划道逐次改变的方法,得出《周易》里六十四画符号中的六个“画符号”
,也就得出六个名称。
来作为《乾》里的“繇题”
。
从《乾》里看到的“繇题”
排列方法,由此推而广之,整个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六十四文章,均是这种排列方法。
即春秋时期对《周易》六十四篇文章改造成“繇题”
文本时,是以每篇里的“画符号”
作基准,如《乾》里的那种排列方法(当然,《周易》六十四篇里,唯有《乾》与《坤》被多分割出一句“繇辞”
。
《乾》里的最后一句“繇题”
为“坤”
,《坤》里最后的一句“繇题”
为“乾”
)。
而且这种“繇题”
是固定不变的。
即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画符号及名称作为“繇题”
的排列结构形式。
所以,无论《左传》里的“以《周易》筮之”
,还是引用《周易》里的句子,才会出现那种相同的称谓,即“×之×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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