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二十一(第2页)
《周易》原创文本中有“六十四画符号”
,这是事实。
但“六十四画符号”
不是《周易》一书里的原创,这也是事实。
《周易》原初使用“六十四画符号”
作为六十四篇文章的序目,并不表明《周易》作者就是创作了一部卜筮之书。
即不因《周易》使用“六十四画符号”
做为文章的排序,而认为《周易》是一部卜筮之书。
若拿“六十四画符号”
说《周易》一书的性质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六十四画符号”
如同“甲子”
及“一二三”
数字,早在《周易》一书出现之前都被人们在生活中所使用。
这些做为数序之用的“符号”
早在殷商甲骨卜辞中已出现并运用。
《周易》一书使用“六十四画符号”
或是“甲子”
符号做为文章的排序,又有何不可呢?(关于“六十四画符号”
的产生及《周易》一书产生之前或之后的运用,在“《周易》符号说”
里有详解)《周易》一书里使用“六十四画符号”
,而不能以此做为《周易》是卜筮之书的证据。
“六十四画符号”
与“甲子”
符号在《周易》一书出现之前都还没有演变成卜筮的工具。
即使从《左传》里反映史巫以《周易》筮之,那只能说是史巫的错误之举。
也正是有《左传》一书反映了春秋时期的上层人士同样把《周易》看成是一部如《诗》、《书》那样性质的书籍,而直接引用,用于阐明事理。
即不因史巫把《周易》当成卜筮之书,而改变对《周易》一书义理的运用。
《周易》一书不因外在“画符号”
的使用而改变其哲学的性质。
我们从《左传》里看到春秋时期史巫用《周易》筮之,在出现的筮例中,已把《周易》里的文辞分割改称“繇辞”
,史巫已把《周易》变成卜筮的工具了。
如《左传·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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