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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七(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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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

,说的正是春秋文本《周易》里的《大有》第三繇题与繇辞。

而《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只出现了《大有》中的第五“繇题”

,即“《大有》之"

乾"”

,而并无引出以“乾”

做繇题里的繇辞来,而这一筮例中“曰”

之后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不能理解成是《大有》里的第五繇辞,还认为是与今本《大有》里不同的繇辞,这样认为就错了。

这里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内容,是史巫的解卦(因这里的筮例,已把《周易》看成“卦”

)的话语,这种方式,即“某之某曰”

后出现的内容,而不是《周易》里的文辞,并不是仅此一例。

正如此筮例里出现的“遇《大有》之“乾”

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这种说法格式,是史巫点明某筮卦某繇题后,跟着出现的是史巫解卦的语言,这种“解卦”

语言,一般是通过所筮出某卦的卦符号取象或通过得出的某繇辞来解卦,并不引出某繇辞,而是变成自己的对所问事项的吉凶,说出一套说语来,所以就不能一概认为“某之某曰”

之后的话,就是《周易》里“某之某”

里的繇辞。

这一筮例出现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正是史巫通过《大有》里的第五繇题“乾”

的取象(“乾”

的取象为“天”

、“父”

、“君”

等)做出的“解卦”

语。

我们这里只是要看的是,《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出现的“《大有》之"

乾"”

,正是通过《大有》卦名和《大有》里排第五的繇题“乾”

名,出现的这种称谓。

由此从这两筮例中,也完全能够印证春秋《周易》文本的每篇里的结构形式来。

《左传》里的以《周易》筮例说法与引用例子里的说法是吻合的,也由此证明了,两者所用的是一种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

也由此而知,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符号及名称来编排每篇里的“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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