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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八(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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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一书里出现的“判词”

,是有诗体式转向说理式文体。

《周易》里的“判词”

如:“吉”

、“凶”

、“无咎”

、“厉”

、“元吉”

、“亨”

、“利涉大川”

等。

这些出现在《周易》文章里的“吉凶”

词语,我们称为“判词”

,是因为它们是在《周易》文章所论说事理中,所起着判定正确与否的结论。

《周易》里的“判词”

,所起的作用是判定所论事理的正确与否,可行与否的结论。

而不可理解成如《红楼梦》里所给出的那些人物命运的“判词”

《红楼梦》里的判词,是对部分主要人物结局的一种隐语(或“隐喻”

)的总结。

那些“隐语”

不过是所认为冥冥之中命运注定的结论。

如《红楼梦》里对薛宝钗、林黛玉的“判词”

是: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从这些隐喻的诗句里隐藏着薛宝钗、林黛玉的命运注定。

总之,《红楼梦》里的“判词”

类似于秦汉时期的“谶纬”

东西。

所以《周易》里的“判词”

,不要与《红楼梦》里的“判词”

相提并论就是了。

我们如果再把《周易》“渐”

篇里那些“吉凶”

判词去掉,再来读读这篇文章的感觉。

《渐》

鸿渐于干,

小子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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