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第3页)
这是说若问忠信之事用《周易》占筮合适。
若不是忠信之事用《周易》占筮就必然失败。
这把《周易》变成忠信之事占筮的工具说法了。
这不就成了以忠信之事配筮的观念了。
邪恶之事是不能用《周易》占筮的。
这是把《周易》用于筮卜附加了条件。
且不说这是何逻辑,但子服惠伯在解释“黄囊元吉”
可是从义理上进行的。
解释《周易》里的句子是从义理上,而论说《周易》面对筮卜时,并不是反对,而是用《周易》筮卜只是附加了条件,即忠信之事则可,邪恶之事必定失败。
这也应是最早亦筮亦理对《周易》的说法了,对战国后期产生的《系辞传》里的亦筮亦理去释解《周易》无疑有所影响,这也是双重看待《周易》的学术开始。
而在子服惠伯释解“黄裳元吉”
时出现的“元,善之长也”
,早在《襄公九年》里穆姜也曾以义理解释过“元”
。
《左传·襄公九年》里记:“穆姜薨于东宫。
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
史曰:‘是谓《艮》之《随》。
随其出也。
君必速出。
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
’元,体之长也。
亨,嘉之会也。
利,义之和也。
贞,事之干也。
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谓元。
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
弃位而姣,不可谓贞。
有四德者,《随》而无咎。
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
这是鲁成公的母亲穆姜在搬进东宫时,曾筮了一个《艮》之八的卦。
占筮的太史说是《艮》之《随》,“随”
是出去的意思,所以太史想让穆姜迅速的离开东宫。
而穆姜则用《周易》里《随》篇中的“元亨利贞,无咎”
,以四德来解释,反对史官占筮的意见。
认为自己没有遵寻信德而行事,与四种美德全无,又怎能合乎《随》里的“无咎”
呢?认为自己惹出祸端,又怎能没有祸呢?所以认为自己就应死在那里,无法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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