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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我要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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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少娇妻美又飒(.shg.tw)”
!
“不记得。”
季笙把瘫软的丁狗丢下,脚踩着他胸口,很好,气还挺足的呢。
异血人果然一直在进化,这么摔脑袋也摔不死。
她扬眉看向站在不远处的慕以南,他正捂着受过枪伤的肩膀。
血从他指缝浸出,下颚也有血迹。
看来伤着了。
到底是普通人啊,速度力量可以抗衡一时,耐力体力跟异血人还是有差距的,战斗时间线拉长。
对异血人反而有利。
作为普通人,他已经很厉害了。
她拿脚踢正在痛苦哼哼的丁狗:“你怎么想的,他那么漂亮一张脸,你给人家划花了,你也下得去手,你难道没有爱美之心吗?”
慕以南摇摇头,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盯着林臣手中那把银枪,他从未见过,但直觉是专门用来对付异血人的,他微微凝着眉,脚下蓄力。
“季笙!”
林臣又喊一声。
带着愤懑不平之气,季笙那么不假思索地说出“不记得”
,他就知道她还记得他,但她在故意忽略他。
小时候她就是这样,她习惯忽略别人,不让任何人靠近。
“别逼我开枪。
跟我回长春斋见二爷。”
他说。
刚在车里和季笙缠斗,他没落点好,脸上几处伤口,嘴角还衔着血迹,眼镜早被打掉,头发衣服被扯乱了。
看着狼狈至极。
季笙又移脚踩上丁狗胸口,一手叉腰,一手撩撩被风吹乱的头发,手指缠卷发丝。
转着眼珠子作思索样:“哦,我想起来了。
季臣,你怎么把自己弄成异血人了?又怎么成齐二爷的狗了呢?”
林臣嘴角狠狠抽了下,眼神淌出些恨意:“不要叫我季臣,我早已不姓季,我跟季家的仇不共戴天。
你不也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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