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佩服(第2页)
火克金,可以用火将金稍稍压制,让你的伙计加大一点火力试试。”
“远哥,你别闹了。”
邱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众所周知,金数越高,酒就越醇香,降低金数?远哥,你别这么逗好吗?
“行,我就让你彻底死心!
小杜,按照这位先生说的,加大一点火力!”
罗宾冷笑一声,高粱酒的醇香度和金数成正比,这个逗比居然要降低金数?他也是醉了!
罗宾要当场揭穿程远的丑面目,没有本事就别装大白蒜。
“好嘞!”
几个酿酒学徒按照罗宾的命令加大了火力。
很快,新酒陆续被酿了出来。
罗宾脸上的表情很精彩,从不屑到凝重,从凝重慢慢的变为惊讶,从惊讶最终变为狂喜!
因为新酿出的酒液散发出一股子浓郁的醇香!
这种醇香罗宾很熟悉,在他最巅峰的时候,他曾经酿出过拥有这种醇香的红高粱酒!
也正因为罗宾酿出了这么一坛酒,所以他才跻身华夏五大酿酒师!
罗宾记得很清楚,在酿那坛酒的时候,他经过了精心的准备!
每一粒高粱都是亲手挑选,确保没有一粒陈粮!
山泉水也经过重重净化,确保没有一丝杂质!
饶是如此,罗宾也只酿出一坛拥有三年陈余味的新酒!
可是现在,高粱虽然是自产的,但是其中有很多陈高粱!
山泉水也没经过净化,怎么就出来了三年陈的余味?就在罗宾脑子一团浆糊的时候,程远发出一声大喝!
“控制好温度,不要再升温了!”
“是!”
闻到了如此浓郁的酒香,所有的酿酒学徒都兴奋了起来!
不由自主的开始听从程远的指挥。
“三年陈的余味!
真的是三年陈的余味!
天啊!
我不是在做梦吧?”
邱林快步跑到酒槽旁边,用勺子舀了一勺新酿的酒,他的脸上露出享受无比的表情。
罗宾的嘴巴张了张,却又不好意思开口询问,过了好半天,罗宾才一脸疑惑的问道:“众所周知,金数越高的红高粱酒才更加醇香,为什么金数降下一度,酒液反而变的更加醇香?”
程远淡淡的说道:“红高粱酒的金数是指高粱精华融入酒水的程度。
按道理讲,确实是金数越高,酒就更加醇香。
不过,不同的水质能融入的粮**华不一样,你用的水酿制六成金最为合适。
在酿红高粱酒的时候,不要一味追求金数,否则就会造成过犹不及的情况。
这就好比一双四二的鞋,愣是要穿到四三的脚上,能合适吗?”
“受教了!”
经过程远的一番洗礼,罗宾知道自己盲目追求金数是陷入了误区!
罗宾心悦诚服的对程远躬身行礼,这还是罗宾第一次在酿酒一道上如此钦佩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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