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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章 自治权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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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维尔离开神殿后,我独自留在殿内,烛火微微摇曳,我思绪万千,独坐于王座之上。

殿内烛火微动,我独坐王座,指尖尚留哈维尔所呈断箭的刻痕记忆。

“7-12”

,非现制,非战用。

井底焦帛、孩童呓语、北岭夜光——皆非孤立之兆。

四贵族归封在即,而威尔斯回望残魂三息,袖扫石阶三级,其心已动,其行已偏。

然火既赐,权已授,若此刻收回,则信崩于天下。

边陲动荡未平,若再起疑云,恐引连锁崩解。

唯有以权为饵,以自治为笼,观其行,察其变。

我起身,步入内殿密室。

门闭,无烛,唯初火余烬自祭坛深处透出微光,映照墙上历代诏令残影。

侍从奉上玉简四枚,取自神殿秘藏,质地坚冷,纹路隐现火脉走向。

我以指蘸祭坛灰烬,其中混有初火残丝,落于简上,字迹自燃,不灼手,却令玉简轻颤。

“赐尔自治之权,以安边陲,镇流民,统军政,理赋税。”

我逐字书写,声低而稳。

“三年一察,违火律者,神罚即至。”

我心中清楚,这自治之权并非恩赐,实为试炼,明里放权,暗中却已设下时限与规矩。

三年之期,足以显忠奸,辨动静。

然诏令可立,监察不可缺。

若无耳目潜行,不过自欺。

我复返祭坛深处,取出四枚铜符,各刻封地之名:北岭、东隘、西原、南谷。

此符以古法铸就,内嵌火脉感应之纹,唯有投入初火,方可激活监察之力。

这火脉感应之纹与神国主祭坛的初火相连,能够实时感知四贵族封地内的初火异动等情况。

我逐一摩挲,至“北岭”

二字时,铜符微烫,似有预感。

我取第五符,刻一“监”

字,乃总引之钥。

此符不属四地,专为统摄监察而设,唯初火可启。

我持符立于祭坛中央,火焰静燃,青蓝交杂。

我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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