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核心
“第一、在北京、武昌两地,建立经济特区,废除徭役,五年之内所有税收全部留在地方官府。
在经济特区推行新城新政,建立大明新城市,推行土地买卖新政。”
皇帝此话一出,整个大殿里的大臣大多数都被震撼到了。
新城新政的土地买卖,御前大臣们当然早就已经知道了,但除了他们,几乎所有官员都还不知道。
土地买卖,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土地商业化。
而这个新政,只在北京和武昌推行。
不仅如此,还免了顺天府和武昌府五年的税收。
注意,只是免了税收哦。
土地买卖的收入,还有一半是要上缴朝廷的。
为什么会这样做?
原因很简单。
土地买卖,购买新城区土地的人都是当地的有钱人。
这是赚有钱人的钱。
而免税,是为了地方官府,对地方的诸多中小商人免税。
要扶持新商业,就必须最大程度降低准入门槛,这对他们来说是最重要的一步。
所以,只有朝廷做出了让步,地方官府才愿意让步,这样新商业的准入门槛降低了,才有机会大力发展。
而且,朝廷虽然施行了双税制,但并不意味着朝廷不管地方的税政。
地方税政的制定申报,都必须提交朝廷审批。
因为土地买卖是商业的一环,所以和免税政策结合起来,总结下来就是为了大力促进新商业的蓬勃发展。
但是朝廷当中的不少官员却不这么想啊。
他们如何想?
当然是举双手的开始赞同!
为什么?
难道他们如此响应皇帝的新政?
当然不是!
土地买卖改制,意味着地方官员手中的权力更大了,有了与民间商人交易权力。
这里面牵扯到巨额金钱的交易。
一句话:地方官捞钱的机会更多了!
所以,不少人都已经兴奋了起来。
“第二、建立完备的《商业法》、《商税法》、《个人税法》、《契约法》,以前的商税到此为止,既往不咎,从今以后,谁敢再逃税,一律律法处置!”
这一条一说出来,却说有人心中暗叫不妙起来。
因为以前的大明商税,牵扯到地方官太多的灰色收入。
如果朝廷一旦收紧,势必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
恐怕接下来又是一片尸山血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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