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六七章(第3页)
白皙的皮肤,金黄色的毛发。
最惹人注目的,是他另外一只手上拿着的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呈银色,握把的地方镶着两片漆木握把。
握把上面,还覆盖了一层皮革。
这是车臣人的左轮手枪,这样复杂的枪把,就是为了在冬天的时候握枪不会太冻手。
大明军队里面,已经很少有人使用左轮手枪了。
备弹只有六发,更换子弹还麻烦。
只有不会卡弹一个优势!
相比之下,盒子炮就好多了。
足足有二十发的备弹,如果加装上一个小握把,跟小机关枪似的。
长长的枪管,保证了射击的精准。
李麟亲眼见过,李枭卫队里的那些家伙,可以在五十米的距离上射杀喜鹊。
如果你想要用左轮手枪做到这一点,则相当的困难。
“这家伙不是俄国人!”
又看了一眼这个人随身的水壶,根本不是俄军配发的大明水壶。
“弄死算了!”
身后的人提议。
“这个人步枪不见了,双腿上有冰冻的痕迹。
看起来也是逃到这里的,这家伙还真是厉害。
你看看身上的咬痕,这明显是遇到了狼。
受了伤还能在狼嘴里活下来,还真是挺难得。”
老猴子围着这家伙转悠一圈儿。
刚刚那两个人没有检查,外表也看不出来是不是俄军。
不过这家伙,肯定不是俄军。
“既然难得,那就救回去。”
李麟看了一眼这个家伙。
“带回去?”
老猴子有些吃惊,他虽然觉得这人有些道行,但也没有想过要带回去。
要知道这出来已经三个多小时了,往回走的路也不好走。
带着这一百多斤走山路,对体力是极大的考验。
感情您这位少爷不会背人!
“嗯!
带回去,我爹跟我说。
战场上抓到的俘虏非常重要,问出一些东西出来,会对今后的作战十分有利。
这叫战场情报!”
李麟忍着耐心。
大明给蒙古人开出了赏金,不过只要那些车臣人的人头。
所以,至今为止蒙古狩猎队没有带回来一个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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