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迷雾重重42(第2页)
凶手设下一个局,让你们师徒四个人跳进去,先把其中一个仇人的儿子干掉。
他首先全副武装,天还没亮就起来撬开门锁,然后把粉底和绿头苍蝇放在一个碗里面,再放一个臭豆腐,等到苍蝇吃完以后,剩下的汁源和粉底混合在一起,等到凝固苍蝇就逃不了,也产生浓厚的臭味,就像尸体腐烂一样。
接着离开道具室,并且躲进快递的箱子里,等到快递员送往清华大学,摆放在屋里窗台下的旁边,等到所有人出去,他就小心翼翼的从箱子里面出来,躲在门后面把胥渡刿抱住,想要活生生的闷死,结果挣脱了怀抱,向后退时撞倒服装,所以导致上面沾有灰尘,趁着胥渡刿爬起来的时候,拿起旁边的大刀进行攻击,他完全变成一个犯罪。
然后清理一下案发现场,正当这个时候,清华学堂门口传来脚步声,如果不快点逃跑,也许会多一条人命,因此再次钻进箱子里面,可是莘莱看见尸体之后,并没有走开的念头,磨磨蹭蹭的在屋里闲逛,凶手以为这个人发现了他,沉不住气,从箱子里面站起来,吓得莘莱慌张之中逃跑,也丢掉了钢笔,跑出大门的时候,正好碰见他逃跑出来。
其实闻双也看见死掉的胥渡刿,但是为什么不报警?这一点我现在才弄清楚,原来这几个人的关系一直不好。
再来说说凶手吧,等到闻双走了之后,因为没有人过来了,结果听见其他学生的声音,为了安全起见躲进书柜里面。
我们当时也看见几本书被压扁,隔层特别宽敞,可以证明凶手就躲在书柜里,正在等待所有人离开。”
“你的推理我明白了,那么莘莱为什么逗留在案发现场呢?”
“其实他也有杀人动机,我先说一说今天早上发现的证物。
我知道莘莱有晨跑的习惯,我一大早尾随,他的路线一直围绕清华学堂和图书馆,所以鞋底没有泥土,由此我想到了,他停留在案发现场那么久,难怪没有留下足迹。
可是我在他的床底下找到一双鞋,但有粉底,这说明他的确去过案发现场,正面遇见了犯人,并且在枕头边缘找到另一个小木熊猫,跟我手里拿着的一模一样,这也可以证明一件事情,他在凶手过来之前,用自己偷来的钥匙已经打开小门一次。
莘莱,你说我的推理对不对?”
莘莱撑不住就站起来,大声回答道:“是的,名侦探,正如你说的那样。”
公良云问道:“叔孟,他到底在里面做了什么事情呢?”
莘莱喊道:“是的,我的确做了一件不可饶恕的事情。
就在两天前,胥渡刿的魔术表演的助手韶关羽,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说我偷走钥匙,为了平息这件小事,我友好的和他商量,结果是狮子大开口要求在我的漫画作品中写上他的大名。
为了公平起见,我继续降低条件,他突然对我动手,在愤怒之下我轻轻的推倒他。
正巧碰到了图书馆的书桌边,当场导致小脑停止跳动,在慌张之中想到一个完美的计划。
时间半夜三更,我把他背进道具室里面,也弄破了很多气球,就匆匆忙忙的离开。
第二天我想确认尸体,结果进去的时候,那个陌生男人想要杀掉我,幸好两腿跑得快,当时就把钢笔丢在里面,也正巧碰见了闻双。
原本是一件小事情,如今变成大案子,为了保守我的秘密,只要开口不承认,那个男人铁定背负两条人命,我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鬱济汞说道:“我是你人生中的导师,现在你犯下如此大的错误,也有我的责任在里面,不过我一直想问,你又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杀人呢?”
莘莱看了一眼窗外的风景,传来叶子飘落声,笑着说道:“也许我豁然开朗。”
太叔孟说道:“莘莱,如果你想要自首,等一下自己去警局。
不过我讲得如此明明白白,为什么不把那个男人的名字告诉我呢?当时你们处在一个屋里,并且是天亮的状态,如果你眼睛不是瞎的,肯定知道他是谁啊。
如果你按照我的做法,愿意当一名证人,完全可以减轻你的罪行。”
“好吧,那个人就是你一直追捕的景逍沃,我看过他的通缉令。”
“这就简单多了。
虽然你有本事嫁祸给别人,但是那种心狠手辣的人最好不要招惹。
也许你了解如今的处境,我曾经也叛逆过,做错了很多事情。”
“名侦探,我原本不用来中国留学。
因为父亲破产以后,母亲早就嫁给了别人,我只能来到这里独自生活。
我在很多地方打工,就是为了能够活下去,尽最大的努力赚到第一桶金,所以我卖掉了自己的漫画。”
“对了,你为什么一定要偷走钥匙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我的漫画作品并不畅销。
两天前,一个机会终于来到了。
我很清楚指使我偷走钥匙的人是谁,要是让学校知道了这件事情,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另一个条件,他提出的报酬很高,再回想我如今的生活费用,就欣然同意了。
等到钥匙在我手里的时候,他竟然不要,反过来咬我一口入室盗窃,后来,经过我和他长久的商量,只能给他一大笔钱。
讲到这段故事,我才反应过来,原来韶关羽得到的消息是从他那里,名侦探,我被计算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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