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爬满蛆虫的饭菜(第3页)
陈翘楚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食欲了。
他饿了一天,肚子早就“咕咕”
叫个不停了。
陈翘楚大步跑过去,随手扯了把椅子坐下,端起空碗便要盛饭。
郑燎几步走到陈翘楚身后,一把夺了陈翘楚手中的空碗。
陈翘楚怔住,转头看向郑燎,愕然道:“怎么了大哥?”
“可以吃饭,但是不能吃菜,也不能喝酒。”
郑燎淡淡的说了一句。
他用勺子把那一层沾满铁锈的米饭扒到旁边,亲手为陈翘楚盛了一碗干净的米饭,放在陈翘楚眼前,道:“我白天借了你的刀,这次算是还你的人情,如果你信我,就听我的。”
说完,郑燎不管陈翘楚了,自己也端起空碗,盛了一碗干净的米饭,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陈翘楚的脸色变了几下,惊问道:“难道菜里有毒?”
“没毒。”
郑燎摇头。
桌上的红烧鲤鱼、清蒸排骨、酥油鸡腿……像是一桌饕餮盛宴。
它们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无时无刻不在勾引着食欲,像是鲜美待宰的羔羊,随时等待饿狼扑上去大快朵颐。
但是,任谁也想不到它们的本质竟是一些腐烂、恶心的东西。
“那为什么不能吃?”
陈翘楚疑惑。
“没什么,你想吃就吃。”
郑燎懒得解释什么,低头吃着自己的饭。
反正,该说的已经说了,信不信是陈翘楚的事,与郑燎无关。
“我不吃,我信你,大哥说的话就是圣旨!
小弟不敢不信!”
陈翘楚连忙表态,讪讪的笑了两下,端起饭碗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很快就吃的满嘴米粒。
但是自始至终,陈翘楚从未夹过一筷子菜。
砰!
这时,908的房门打开了,出来的是那个短袖胖子。
郑燎记得他的名字,应该叫做韦峰。
韦峰的年纪看起来和郑燎、陈翘楚差不多大,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脖子上挂着一大串佛珠,手上戴着小叶紫檀,穿着尽是奢侈品和名牌,看起来家境不俗。
不过,在这种环境之下,什么家境都无所谓了。
就像卓总一样,哪怕身价过亿也无济于事。
在这里,只有想办法活下去,才是唯一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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