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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游湖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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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雯雯与韩盼盼上了船,青岚接了可灵的活计,去岸边接人,可灵带着云岫去了另一艘小船上。

韩盼盼与元晗行了礼,元晗笑道:“你们都带着弟弟,我也把家中的两位弟弟带了来。

韩公子与他们一处玩去吧。”

韩盼盼去船尾处与元康元庭赵彦说话,韩雯雯留在船头在元晗身边。

“听闻你前些日子得了个儿子,还没来得及向你道喜呢。”

提起刚出生的孩子,韩雯雯温柔一笑:“臣替犬子多谢陛下。”

元晗摆摆手:“今日我做东,邀友人游湖,你不是韩大人,我也不是皇帝,我称呼你华月,你唤我景成便是。”

皇家没有取表字的习惯,不过即便有表字,也没有人敢称呼。

元晗以年号为字,也不是不可以。

韩雯雯应了句是,不再说话。

她一直都是这样的性子,元晗只能找些话题与她说。

“在刑部这些日子,可有什么重要的案子?”

景成新律量刑宽和,许多死罪的条款都被修改了。

地方上若是判了死罪,更是要送刑部与御史台复审。

韩雯雯想了想:“倒是有这么一桩案子,说与陛下听听。”

“哦?”

元晗原本只是与韩雯雯闲聊,没想到问出这么一桩事来,“什么案子?”

韩雯雯钻研刑律的时间远比元晗多,让她记在心上的案子,必然有什么值得深思的地方。

案子倒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

升州东宜县,有一户姓殷的人家。

升州在泰初十三年就已经在大周治下,受到战乱的影响较小。

这户殷姓人家已经有永业田三亩,另有耕牛一头,算是小富之家了。

金陵赵氏有一旁支,为了修建别院,强占殷家的永业田。

殷家长女殷佩在与赵家人争执的过程中,失手将一管事推倒在地,刚好撞在石头上,就这么死了。

新律规定,“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过失杀人者,以铜赎罪。”

故而县令断案,判了过失杀,缴纳金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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