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四节 叉烧(第2页)
仔细想想,和平年代类似的事情其实我们自己也没少干。
地沟油和过期食品吃了不少,毒奶粉也许每个人小时候都曾经喝过,炸薯条和方便面对人体的毒害程度远远超过营养价值,却拥有极其庞大的喜好人群。
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河豚鱼。
尽管每年都有很多人因为吃这种鱼被活活毒死,仍然还是有更多的人为了口舌欲望飞蛾扑火。
当然,悍不畏死的岛国人民在这方面绝对是食欲先驱。
年轻人打开另外一口锅的盖子,露出一块块被卤制好的肉。
那是从尸体上砍下来的断手断脚。
做这种生意很有讲究。
尸体肉块要切得大一些,因为烘烤之后会大幅度缩水。
至于卤制的手脚,口感其实要比鸡脚鸭掌好得多。
当然,直接就这样用原来的形状摆在摊位上卖,肯定会引人反感。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肉,可是眼睛真正看见与心理上的盲视,完全就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卤制手脚一定要砍成碎块。
用刀子从中间劈开,再横着来几刀,剁成寸把见方的小块。
尤其是手指和脚趾,处理起来还要细致些。
用刀子从中间剖开,就像和平年代泡椒鸡脚的做法,剔出骨头,把富含经络的肉块摊开……这样一来,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这是人类身体器官,而且炖煮时间也能缩短,节省燃料,非常入味。
做一个好的厨子大有学问。
专业厨师的收入远远高于专业杀猪匠,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收钱、切肉、吆喝招呼……杨庆国和年轻人忙得不可开交,摊位前面排起了长长的人龙。
这种时候居然还能维持秩序排队。
说起来也是前任老板,也就是被杨庆国干掉那位屋主的功劳。
对大多数人而言,凶恶的人绝对是一种震慑。
就像人人都惧怕疯子,生怕惹祸上身。
这年头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生猪交易,大家都明白烧腊的原料是什么。
杀的人多了,周围的人当然很怕自己变成下一个被杀的目标。
尽管大家都喜欢吃肉,却绝对不会招惹卖肉的人。
一种非常奇怪,也顺理成章的规矩,就这样在变态与血腥之间悄然建立。
烧腊摊前绝对不会出现争吵,也从未出现过缺斤短两,或者顾客胆敢少付钱之类的事情。
何况,现在老板杨庆国比以前那个看起来更加凶狠。
光是看看他身上那些高高鼓起的膨胀肌肉,还有两米多的超大个头,就足以令所有心生妄念的家伙彻底打消不该有的念头。
没人敢招惹他,却有人会勾引他。
一个穿着暴露的女人走到摊位后面,站在叼着香烟挥刀砍肉的杨庆国旁边,装做崴了脚,娇声叫着扑过来,用柔软丰满的胸脯在杨庆国身上来回磨蹭。
摊位后面的水泥平台上摆满了米面口袋,还有各种杂粮。
这些东西都是用作交换的货币。
杨庆国不管那么多,只要是可以长时间保存的食物他都要。
这桩烧腊生意很是红火,用不了多久,就能把米面粮食换成汽车,以及燃油。
杀人抢劫也可以弄到这些东西。
可是这样做没有必要。
杀人多了总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说不定还会引来其它感染体,甚至是新北京方面的人。
麻袋里不断增加的粮食很是令人眼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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