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想要娶余笙的人(第2页)
可如今,余笙只会觉得恶心。
现在想一想,如果不是余欣拱火,她根本不会拿刀去捅人。
起初,是余欣跟她说,是陈朝那个贱人追求她,对她死缠烂打。
她拒绝了陈朝的追求,可陈朝再三骚扰,每次举动都猥琐得过分,甚至在一次聚会的时候把余欣拖进包厢中予以欺凌。
余欣在余笙耳畔控诉陈朝已久,余笙对陈朝这种贱人恶心已久,讨厌到极致。
那天听说陈朝又骚扰余欣,就从杂志社拿着刀冲到酒店包厢去救余欣。
冲进包厢,她见陈朝脱了余欣的衣服压在桌子上欺负,她怒火攻心,拿着刀就捅了陈朝三刀,还反锁上包厢的门,割了陈朝的手腕给他放了血。
等酒店经理带着人破门而入的时候,陈朝失血很多,差点就死在酒店。
事发后,她就被抓。
余欣被救下后回家就把自己洗脱了一层皮,以泪洗面,说自己被陈朝欺凌,她没脸活下去,甚至吃安眠药自杀,好在被及时发现,就被救了回来。
陈朝欺凌的人是余欣,若是余欣在反抗中把陈朝给捅了,那余欣可以说是正当防卫不用受罚。
可捅人的是余笙,陈朝可没把余笙怎么着。
更因为余笙在别的场合,也表达过自己非常厌恶陈朝一事。
并且余笙带着刀具去包厢,有备而来,被陈家控诉是蓄谋已久的谋杀。
这陈朝的家人要起诉余笙,个中扯皮,余笙就无法逃脱罪责。
而陈家的人又深知余欣为了保全女孩家的名声而不敢告陈朝羞辱欺凌自己,就更加过分的追责余笙。
更何况,余欣洗了澡,身上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陈朝欺负过她。
余欣就算想告陈朝,她的处境都不乐观。
除非她豁出去不要女儿家的名声,受得住别人戳脊梁骨。
对余欣更不利的是,为了摆脱陈朝的纠缠,余欣收过陈朝价值不菲的礼物,被陈朝颠倒黑白说他们俩是正常交往的男女朋友,根本就不存在强迫余欣一事。
为了帮余笙脱罪,余家人上下奔波。
陈朝要求余欣嫁给他,那就可以不告余笙。
当时的余笙,怎么可能让余欣牺牲自己的婚姻和幸福来救自己,说什么都不肯答应让余欣嫁给陈朝。
就在余家人没办法的时候,齐蔷薇出头求到陈朝父亲顶头上司傅家家主的夫人头上,那傅夫人毫不犹豫的劝服陈朝家人取消对余笙,并让陈朝答应不再找余欣麻烦。
余笙被放出来,被爷爷痛打一顿。
谁知道,没过几天,这傅夫人就上门来提亲,说要给她儿子傅佳沛娶求余笙。
余笙这才知道,爷爷究竟是为什么要痛打自己。
因为她冲动闯祸,导致余家欠下傅家一个莫大的人情。
眼看临门一脚就要跟傅家成为一条利益船上的人。
爷爷不能打自作主张求傅家的三婶,所以就打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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