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江湖之人(第19页)
一词起于此。
所绑男女,富者称为“沉香”
,贫者称为“柴”
。
山盗的首领称为“都”
。
一般这些头领家多资本,人又有谋力,分物也平均,所以为下面的徒众所悦服。
山盗长在巢穴中者,称为“飘子”
,又称“飘马”
。
在花山一带的称“东飘子”
,而在铁山一带的则称“西飘子”
。
山盗中流行一些江湖黑话,如将在墟市中假装商旅牙侩,乘机窃发者为“牵白线”
,将官兵称为“水”
,用财贿赂官兵,则称“买水”
等等。
海盗所用,或以龙艇,出没如飞,有时也用一种拨桨“飘风子”
,白天将这种船埋在泥中,到了夜里,再挖出来行劫。
小偷、强盗偷窃、抢劫来的财物,都有专门的销赃去处,并有窝家提供藏匿、保护。
如南京,有专门的夜市,其实就是“鬼市”
。
此市在笪桥廊下,每到五更天,“盗者以所盗物至;不带灯,暗中度物,又不出声,物值随其所指,即度钱。
或价与物等,或得利数倍。
习以为常,略不致讶,盖所从来久矣”
。
据《镇吴录》一书载,在苏州,专有一批替盗贼窝赃的窝家,称为“纲头”
。
他们一贯招引四方无籍之徒,在家窝养,以应夫差。
如果遇到闲暇时日,白天就让这些人到街市上掏摸剪绺。
到了晚上,或者在河路上钻舱,或者在陆地上穿窬,偷窃财物,得财分用,大为民害。
而在山东济南历城县,一些捕役成了盗贼的窝家,衙役与盗贼打成一片,坐地分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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