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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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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正本清源话《周易》

第五章《周易》卜筮说

第一讲:《周易》能不能卜筮?历史上史巫又是如何用《周易》卜筮的?

(兼论传统“八卦”

筮术的揭示与批判)

第五节:(续)简要说明《左传》中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十一个筮例的筮法

⑻《召公五年》:“初,穆飞之生也,庄权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

,以示卜楚丘……。”

此筮例中的《谦》是春秋《周易》文本中《明夷》里排第一的繇称。

而此例中主要是以《明夷》和《谦》的画符号的八卦取象,又结合筮出的变繇之辞,即《明夷》卦里的第一繇辞来类比、附命、联想所问事项的吉凶。

⑼《昭公七年》:“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

’遇《屯》。

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

’遇《屯》之《比》。

以示史朝……。”

这一筮例里孔成子和史朝想废长立幼,又是托梦,又是卜筮,只不过是找借口罢了。

总之,占卜是个借口。

以《周易》里的文辞,来附会所问的人事吉凶,无疑形同于胡说八道而已。

⑽《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

曰:‘黄裳元吉。

’以此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

外强内温,忠也。

和以率贞,信也。

故曰‘黄裳元吉。

’黄,中之色也。

裳,下之饰也。

元,善之长也。

中不忠,不得其色。

下不共,不得其饰。

事不善,不得其极。

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

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

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此例中的“《坤》之《比》”

《比》则是春秋《周易》文本中《坤》里的第五繇称。

而此卦例中:“《坤》之《比》:曰:‘黄裳元吉’”

,正是春秋《周易》文本里《坤》卦中排第五的繇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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