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章 肉刑之议
在中国古代汉朝之前,一直存在着肉刑,这中刑罚相当残忍,对人体伤害很大,例如司马迁就遭受了宫刑,孙膑也受了膑刑。
西汉汉文帝开始,肉刑逐渐被废除。
但三百年后,钟繇、陈群等人再次掀起了关于肉刑的讨论。
【支持派】
在这次关于肉刑恢复与否的大争论中,钟繇和陈群是坚定的支持肉刑恢复派。
早先钟繇就认为:“古代的肉刑,经历了圣人的设置,应该再次施行,以代替死刑。”
魏国建立后,当时曹操正商议该否复使肉刑,于是下令说:“怎样才有达于古今而通于变理的君子,可以助我决议此事呢!
昔日陈鸿胪(指陈群父陈纪)以为死刑有可加于仁恩的用途,正是在说这方面的事。
御史中丞(指陈群)可以申述卿父之论吗?”
。
《周易》上也记载着割鼻、断足、砍脚趾的刑法,这些都是用来辅助政教、惩治邪恶的。
况且杀人偿命,也合乎古代的制度;对于把人打伤或毁坏别人的身体的罪犯,只是剃去头发圈住脖颈干活服役,就不合道理了。
如果沿用古刑,使奸~淫者受宫刑,然后再把犯人关入蚕室,使偷盗者受刖刑,那么就永远不会发生淫~乱盗窃一类的坏事了。
据说古代适用五刑的犯罪行为有三千多种,虽然不能全部恢复,但是像奸~淫者下蚕室、偷盗者刖其足这样的刑罚,由于奸~淫、偷盗正是时下常有的祸患,因此应该首先施行。
按照汉朝法律,对于罪大恶极的犯人应当斩首,这是不能顾及所谓仁义的。
但是对于其他刚够死刑、可杀可不杀的犯人,就可以施以肉刑。
这样,所受之刑与所犯之罪就可以相抵了。
如今以鞭打、杖击处死的刑法代替肉刑,实在是只重视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性命啊!”
【反对派】
相对而言三国时期反对恢复肉刑的人物更多,其中就包括孔融、傅干、王朗等人。
孔融针对恢复肉刑这一点就说到:“古时候的人浑厚朴实,善恶不别,官吏正直,刑法清明,政治没有错误。
百姓有罪,都是自己的责任。
末世衰微,风气教化坏乱,政治搅乱风俗,国家的法律害了人民。
所以说君主没有为君之道,百姓就涣散不服,而想用古时候的刑法残废他们的肢体,这不是除恶长善的办法。
纣砍断早晨涉水者的小腿,天下的人都说纣暴虐无道。
从前,周有一千八百个诸侯国,天下百姓,要养一千八百个君主,如果各砍掉一人的脚,下面就有一千八百个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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