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看你不顺眼(第4页)
狄忠杰点点头,忽然问道:“似乎,永乐大街三巷七号的房契上,房主不是你的名字?”
王小天点头,“没错。
不过,刚才你也说了,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
哪怕他白天通知我,让我搬家,也得给我足够的时间,而不是半夜三更,偷偷摸摸不请自来,谁知道他们,到底打的什么坏主意?”
狄忠杰摇头,道:“不管他们有没有打坏主意,按照法律规定,在他们没有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前,你不能直接杀死他们。
否则,你就是犯法了。”
王小天刚要反驳,狄忠杰继续道:“打个比方。
有个小偷,半夜潜入到你的房间里偷东西,被你发现了。
然后你把他一棍子打死了。
这种情况下,你就犯了故意杀人罪。”
王小天不服,道:“他们可不是小偷。
到我的住处去,也不是为了偷东西。
如果定性的话,他们是入室抢劫,甚至是入室绑架,这种情况下我反抗,杀死他们也有罪吗?”
狄忠杰想了想道:“如果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防卫过当。
不过,具体适用条款及量刑标准,需要法官做出判决。
我是治安官,只负责抓人。”
王小天依然很执着的问道:“什么样的情况下,我杀死他们才不犯法?”
狄忠杰道:“只有一种情况,就是他们两个对你先动手,而且亮出了能置你于死地的武器。
在这种情况下,你进行正当防卫杀死他们,可以不用负法律责任。”
王小天立刻道:“当时就是这种情况。”
狄忠杰笑了。
他一脸“你当我傻啊”
的表情,望着王小天,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判案不能仅根据一面之词。
还要综合各方的证词,以及现场勘探的情况,还有各种物证。
所以,如果想要证明你是无辜的,就跟我走。”
王小天问:“去哪里?”
狄忠杰道:“治安所。”
王小天沉着脸,等着狄忠杰,一字一句的道:“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这张脸,让人看着很不顺眼?”
狄忠杰一本正经的点头,“不仅有。
而且还很多。
不过后来他们都乖乖进了知治安所。”
他说着,端起酒杯来,对王小天示意了一下,“喝了这杯酒,乖乖跟我走。
别再给你师父惹麻烦了。”
听到他前面的一句话,王小天的怒火顿时烧了起来,但听到最后一句,他的怒火马上消失了。
他诧异的望着狄忠杰,问道:“你知道我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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