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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官抬眼2论烽火玉龙作者的七千求票文(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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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悲催,呜呼悲催啊~~~!

晚更新扰了诸君的兴致已然是大逆不道了,可是悲催就像是三江推荐的拒绝通知,你很希望永远不要看到它,但是当你每星期第一次点进作者专区的时候,啊!

它总是第一个出现,而且从不疲倦。

经我家最高政府执法部门查证;滋有公民;摩托。

不守《我家宪法》关于十二点准时停止一切耗电设施之规定,在限定是时间到达时,公然借用我家最高政府拥有的大型,不环保,极具有污染性的设备;电脑。

进行具有巨大耗电性的违法操作,时间长达数小时之久。

其行为之恶劣,思想之猖狂依然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对我家最高政府不敬之心也昭然若揭。

这种令人发指的兽性罄竹难书,对党和人民尤其是我家最高政府全体成员的利益造成了不可估量得损失(进行一些必要的名词解释,首先,“我家最高政府”

是完全领导和统治我家的权力权利,由我家全体成员头票选出,全体任职人员有:我女友、我女友、我女友还是我女友。

本来政府昨天过生日,去找闺蜜们玩的很是开心,可是晚上回来发现我由于囊中羞涩没给她买礼物这一事实之后,刹那间;我家是乌云滚滚电闪雷鸣啊,白红黑灰四道光芒从天空出现。

饿,一不小心把天启都整出来了,不过算了,虽然还不全面,但是也勉强可以展现一部分当时的恐怖了。

从那时候开始政府就处于对我寻衅滋事的阶段,今晚我公然违反《我家宪法》中的明文规定。

根本不用考虑,绝对连个死子都不会给我机会写。

)鉴于,摩托已不是初犯,并且情节极其恶劣,所以我家最高政府所有司法机关一致决定对摩托,这个政府的敌人,人民的祸星,坚持绝不宽恕的态度。

同时,我家最高政府的所有仲裁机构一致通过对公民摩托反人类反社会的行为进行以下判决:第一,剥夺公民摩托政治权力终身,并且剥夺其对啦啦的逗弄权,爱护权、抚摸权以及其他所有一切可以接触到啦啦的权利(啦啦是我数十年如一日,含辛茹苦亲手养育了整整一年的流浪猫;一直吃不胖,这让我异常苦恼,先说是肚子里有虫,可是很早之前我就帮它在医院驱了虫,但现在依旧还是吃不胖,我认为这个跟它看见蟑螂、飞虫、以及一切会动的小型生物就像瘾君子看见兴奋剂一样兴奋;有直接关系。

我们租的房子环境不是很好,所以时常有些不速之客,最夸张的是有一次我在雨天看见房间地板上有一只蜈蚣,而且其体形是平生所见过的昆虫中最大的。

但是这些不速之客不管面目有多狰狞或者名声有多恐怖,在我家里往往都待不了多长时间,因为不管它们躲到哪里去,啦啦都会找到它,这种能力估计跟它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位祖宗有关,它当时是在政府机关工作得,还是在外国,具体的好像是在埃及的一个叫地狱的地方看大门的,据说那地方老牛逼了,什么穷凶极恶的人都在那里。

也很可能正是这位祖宗的工作经历影响了他的基因,以至于啦啦在找到那些客人之后,阴暗的事情发生了:它生生的将其玩弄致死,请注意!

我用了玩弄这两个字:绝对是真正的玩弄!

是那种两个爪子连续不断长达数分钟高速拍击的玩弄,又或是从半米来高的地方直接扑在对方身子上,如此反复直到地上出现带有异味的液体才会停止的玩弄,是即便对方已经是尸体了它还会热情的和它再待上半个上午的玩弄。

ok,好的,为了照顾一些心里如同我的在新书榜的地位般脆弱的通知,我直接说结束的方法好了,要不然会有人举报我虐待动物,不,是虐待昆虫,昆虫好像也是动物的一种。

不管了先,一般能让啦啦停下来的唯一情况就是娱乐无法继续了,而作为啦啦充当完全主动方的娱乐活动,游戏不能继续的条件还是比较苛刻的,比如连尸体都已经能被拍的四分五裂又或者是尸体如同贴在炉子里的烧饼一般贴在地板上;我发誓在亲眼看到这一幕之前,我真的以为只有人类用穿着鞋子的脚外加全部的重量,才能制造出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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