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第2页)
但是甚至这种痒也显得遥远而不重要了。
他坐在打字机前。
七
他一打开打字机,奇痒就消失了……麻雀的幻影也随之而去。
但是恍惚状态还存在,在这状态的核心有某种强制的命令:有一些东西需要写下来,他可以感到他的整个身体都在催促他做这件事,做完它。
这种感觉比麻雀的幻影或手上的痒更糟,这种痒似乎发自他内心深处。
他把一张纸卷入打字机,然后坐了片刻,感到遥远而又迷惘。
接着,他把手指放在中间一排键盘上按英文打字法的基本位置放好,虽然他几年前放弃了英文打字法。
手指颤抖了一会儿,然后除了食指,其余的手指都向后撤。
显然,当斯达克真的打字时,他的方法和泰德是一样‐‐一边寻一边打,当然,他只会这么打,打字机并不是他擅长的写作工具。
当他移动左手手指时,隐隐有点儿痛,但仅此而已。
他的食指打得很慢,但文字还是很快就出现在白纸上。
它简短得令人心悸。
歌特式打字头旋转起来,用大写字母打出了十二个字:
&ldo;猜猜我从哪儿打来电话,泰德?&rdo;
世界突然又回到它的核心。
在他一生中,他从没感到如此惊讶,如此恐惧。
天哪,它是如此准确,如此清晰。
&ldo;狗杂种从我家打的电话!
他已抓住了丽兹和孩子们!
&rdo;
他开始站起身,不知道他想去哪儿。
他的手一阵居痛,好像一把慢慢燃着的火把被在空中猛地一摇,火一下蹿了起来,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站了起来。
他龇牙咧嘴地轻轻叫了一声,又跌坐到ib前的椅子中。
在他意识到怎么回事之前,他的两只手已摸回键盘,重新敲击它们。
这次是十一个字:
&ldo;告诉任何人他们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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