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页)
「你给我出来!
」
我的指尖。
碰到了。
好软哦,果然。
我用力揪住它。
不。
它不想出来吧。
「噗噢噢!
」
原来你是这种声音啊。
没有牙齿嘛。
我松开手指,缩回手,撑起身体,在房间角落抱膝而坐,
「你就永远待在那里吧。
」
我悲伤地说。
没有回答。
4成年
这里得事先声明,以下所陈述的内容,并非真人真事。
所谓真人真事,大概是指被视为「真正发生过」的「故事」吧。
可是即使这「故事」是叙述者或记录者的亲身体验,也无法保证那是「真正发生过的事」。
传闻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即便采访求证,也难以确定真伪。
要将客观的事实原封不动地转换成语言,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所有的体验皆是经由主观的解释转化为资讯。
如果不从「我见我闻」的资讯中剔除掉「我」,就没办法抽出客观的事实。
然而相对地,抛开「我」的目击证词和体验,仍然是无法成立的。
排除掉感想和解释、非主观的目击证词和体验,做为一个「故事」,无疑是平淡泛味至极的。
因此接下来描述的事,难以称为「真人真事」。
我的手边有一篇小学生写的作文。
关于明显的错字、文法上的错误,我做了最低限度的修正。
娃娃的乐器 四年三班□□□□□
三月三日是女儿节1。
女儿节的时候,要摆饰娃娃人偶。
我喜欢五人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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