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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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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出来!

我的指尖。

碰到了。

好软哦,果然。

我用力揪住它。

不。

它不想出来吧。

「噗噢噢!

原来你是这种声音啊。

没有牙齿嘛。

我松开手指,缩回手,撑起身体,在房间角落抱膝而坐,

「你就永远待在那里吧。

我悲伤地说。

没有回答。

4成年

这里得事先声明,以下所陈述的内容,并非真人真事。

所谓真人真事,大概是指被视为「真正发生过」的「故事」吧。

可是即使这「故事」是叙述者或记录者的亲身体验,也无法保证那是「真正发生过的事」。

传闻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即便采访求证,也难以确定真伪。

要将客观的事实原封不动地转换成语言,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所有的体验皆是经由主观的解释转化为资讯。

如果不从「我见我闻」的资讯中剔除掉「我」,就没办法抽出客观的事实。

然而相对地,抛开「我」的目击证词和体验,仍然是无法成立的。

排除掉感想和解释、非主观的目击证词和体验,做为一个「故事」,无疑是平淡泛味至极的。

因此接下来描述的事,难以称为「真人真事」。

我的手边有一篇小学生写的作文。

关于明显的错字、文法上的错误,我做了最低限度的修正。

娃娃的乐器 四年三班□□□□□

三月三日是女儿节1。

女儿节的时候,要摆饰娃娃人偶。

我喜欢五人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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