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曾国藩和胡雪岩有交集吗 > 第34章

第34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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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边提到的陈国瑞,原是蒙古王爷僧格林沁的手下大将。

他从未读过书,更不知道什么德不德,只是开口脏话,只要想干的事,任天塌下来也要办成。

陈国瑞十五岁时,在家乡湖北应城投了太平军,后来又投降清军,几经转辗被收在僧格林沁部下。

据说他异常骁勇,打仗时,炮弹击碎了他手中的酒杯,他不但不避,反而抓起椅子,端坐在营房外,高叫&ot;向我开炮,向我开炮&ot;。

使手下都很敬畏他。

要说粗鲁莽撞之人,僧王比他有过之无不及。

传说僧王是个暴虐、狂躁、喜怒无常之人,听手下汇报战况也要到处走动,赞赏时不是割一大块肉塞进对方嘴里,就是端一大碗

酒强迫别人喝下去。

发怒时则用鞭子抽打或冲过去拧脸扯辫子,搞得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只有这陈国瑞不怕僧王,他是打心眼里佩服僧格林沁。

僧王死后,曾国藩接替&ot;剿捻&ot;事宜,与陈国瑞军打上了交道。

当处理陈国瑞与刘铭传所统率的两军械斗事宜时,曾国蕃感到只有让他真心地服自己,才有可能在今后真正地

使用他。

于是,曾国藩拿定主意,先以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打击陈国瑞的嚣张气焰,继而历数他的劣迹暴行,使他知道自己的过错和别人的评价,当陈灰心丧气、准备打退堂鼓时,曾国藩话锋转,又表扬了他的勇敢、不好色、不贪财等优点,告诉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将才,切不可以莽撞毁前程,使陈国瑞又振奋起来,紧接着,曾国藩坐到他面前,像与于谈话那样谆谆教导他,给他订下了不扰民、不私斗、不梗令三条规矩,一番话说得陈国瑞口服心服,无言可辩,只得唯唯退出。

但是,陈国瑞莽性难改,所以一回营就照样不理睬曾国藩所下的命令。

看到软的作用不大,曾国藩马上请到圣旨,撤去陈国瑞和办军务之职,剥去黄马褂,责令戴罪立功,以观后效,并且告诉他再不听令就要撤职查办,发往军台效力了。

陈国瑞一想到那无酒无肉、无权无势的生活,立即表示听曾大人的话,率领部队开往指定地点。

第55节:第五章曾国藩的用人之律(10)

所以,曾国藩驾驭悍将,无外用两种手段、或软硬兼施,或外严内宽,坚持两手都用,两手都要硬。

这样,就可以人尽其才。

用人都想用能人,能人是指有一技之长的人,这类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ot;智者多诈,勇者多怒&ot;,要使人才真正的发挥作用,就必须做到两人都要硬,既怀之以德,又严之以法,使他们扬长避短,各尽其用。

美国著名企业家玛丽&iddot;凯阿什认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管理人才,第一要做的就是了解下属。

她在任用每一个部门经理前会对他们进行彻底的调查和了解,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委以不同的职务,真正做到了人尽其才。

奖惩必须分明

曾国藩语录:立法不难,行法为难。

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译文:立法并不难,难在执法。

每制定一项法令,都必须要切实地实施它,并且长期坚持下去,

奖惩分明是曾国藩用人的一个基本原则。

他对部属要求极为严格,尤其是立下的军令,更要求必须做到。

他认为&ot;视委员之尤不职者,撤参一二员,将司役之尤不良将,痛惩一辈&ot;,那么&ot;自然人知做慎,可望振兴&ot;。

他经常引用孙武演兵杀宠姬的故事来说明这个道理。

孙武演兵杀宠姬之事,载于《史记&iddot;孙子吴起列传》,讲的是春秋时著名军事家孙武为吴王闽闾操演兵法,三令五申,杀一做百,训练女兵的故事。

孙武原为齐国人,精习兵书战策。

吴王阖闾读过孙武的《兵法十三篇》,十分钦佩,便想拜为将军。

但他又有些信不实,就对孙武说;&ot;你的兵书我都看完了,可以当场试验一下吗?&ot;孙武说可以。

吴王想难为他,又问:&ot;可以用妇人来操演吗?&ot;孙武又很慡快地回答说:&ot;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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