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第2页)
他告诉我有个警察为了送朋友结婚礼物,曾经花18000元买过一个水晶台灯,看来警务人员的收入也不错啊。
&rdo;戴文语含讥笑地问道。
高竞听得直冒冷汗。
没错,说的就是他。
陈丽莲怎么会知道这事呢?她会不会连后面的事也知道呢?戴文是否知道他所说的警察就是指他高竞呢?如果他知道,他这么说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忽然意识到在买完台灯后的那段时间,他跟某个人说了太多不该说的话,如果这些话陈丽莲也知道得一清二楚的话,会不会告诉戴文呢?
他现在真后悔买了那台灯。
不过最要紧的是,莫兰还不知道这事,谢天谢地。
&ldo;我倒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事。
&rdo;高竞故意说道,&ldo;这大概是你妻子跟你瞎编的吧。
&rdo;
&ldo;也许吧。
&rdo;戴文的热情骤然降了下来,似乎对台灯的事一点都没兴趣。
&ldo;就是因为陈丽莲,你才认识陈远哲的吗?&rdo;高竞决定转变话题,他觉得要戴文开口,最好还是提提这个人。
&ldo;他上学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
&rdo;他答道。
&ldo;你是说他上音乐学院的时候吗?&rdo;
&ldo;对,是我帮他交了学费。
&rdo;戴文的脸上漾起一丝笑容。
&ldo;他家很穷吗?&rdo;
&ldo;也不是,他只是不想读书而已。
&rdo;
&ldo;不想读书?为什么?&rdo;
&ldo;他怕被人欺负。
&rdo;说到这儿,戴文的脸阴沉了下来。
&ldo;是因为他不能说话吗?&rdo;
&ldo;对,因为他的表达有问题,所以小时候经常会被人欺负。
他背上有大面积的烧伤疤痕,他告诉我,那是他念初中的时候同学用火烧的,因为他无法开口求救,所以只能任人宰割。
自那以后,他就不读书了。
&rdo;戴文的声音很冷静。
陈远哲的故事让高竞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小事,当时他大概十八、九岁,有一天他到公园去跟几个哥们碰头,无意中在那里救下了一个被同伴欺负的男孩。
他已经不记得那男孩的长相了,只记得同伴们将这个男孩剥光了衣服绑在树上,然后轮流用石头打他。
高竞当时出面制止了这种虐待行为,他赶走了那群孩子,并为被欺负的孩子找来了衣服,还送他出了公园,上了公共汽车。
他只记得那个男孩在临走时曾经抱住他的脖子深深地亲了一下他的脸。
因为那男孩很瘦小,看上去完全就是个小孩,所以他当时并没有觉得这行为有什么不妥,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怎么都觉得有点怪。
只是可惜,他已经完全不记得男孩的长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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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近日因为过节和家中琐事,所以没有写得那么快。
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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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甜蜜的牛虻回复日期:2007-9-26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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