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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秋天里的人们各有各的收获(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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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解决,但,不是在这儿、在一个宣传部长的面前,背着群艺馆的群众和干部。

我以为开个民主生活会,忠诚老实地谈意见更好,你也可以参加的,向大家公布一下是谁在你这里打的小报告?打了多少小报告?象山月这样的人才为什么屡遭打击、诬陷?为什么个人就可以无视法律、剥夺别人写作的权利?”

“这不是谈话,而是来声讨的。”

“不要夸大事实,再说假如我们错了,声讨一下又有什么不可?”

一场不愉快的谈话结束了,民意测验、民意选举等美好的设想又得假以对日了。

生活中这样的实例是举不胜举的:一些本来不应做的,不得人心的决定,有些人会以很快的速度、很高的效率去贯彻、执行;而在好事面前,却显得犹豫不决、麻木不仁。

然而,敢说话的人、想做事的人多起来后,事情总是会有变化的。

最可怕的是沉默,是聪明人的“装傻”

,是大家瞧好看。

王兴华万万没料到的是,当刘部长找他谈话时,任命申英豪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提案正舒服而自得地躺在刘部长的公文夹里,只是眼下,一怕激起众怒,二是尚没来得及在常委办公会议上讨论罢了。

王兴华这边与刘部长唇枪舌战,申英豪在群艺馆里也没有消停。

天荡山日报副刊部来了一个电活,是找申英豪的。

“喂,哪一位?”

“我是报社副刊部,姓张。

你是申英豪吗?”

“是的,有什么事?”

“我们想发表山月的作品。

征求一下你的意见。”

“市委刘部长不是有过指示吗?”

“我们知道,想了解得具体一点,作者究竟因为什么问题不能发表作品?”

申英豪闪烁其词,“她的作品社会影响不好,你们不知道吗?”

“我们接到许多读者的赞扬信,你不妨来读一读。

你们对作者的这种做法,我们认为不妥当。”

“我无权改变市委宣传部的决定。”

“据我们知道,这个决定与你有关,是你歪曲事实的结果。”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这种口气常常用在当场输理之后,这是申英豪的老一套。

“我们想发表山月的作品,明天见报。”

“一切后果由你们负责。”

“山月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她还有没有公民权?”

申英豪真想把电话耳机扔掉,可是对方却又严肃地告诉他:

“我们作了认真的研究,我们准备打官司。

顺便还想提醒你读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申英豪实在无言可答了。

他在苦心谋划着不让山月写作的时候,想到过还有‘一部庄严的宪法存在吗?没有,他只看见一些人得罪领导后所尝到的苦果,没听说什么人因为违背宪法而犯了错误。

不是吗?生活中不就是有人误以为权便是法,可以无视法律,发号施令,明目张胆地剥夺公民的权利吗?然而,事到如今,申英豪所崇尚的“权大于法”

的信条,他的拚命往上爬,企图抓权的种种小动作,终于碰了一次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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